山东德奥格拉斯项目管理 受业主的委托,对其2023年泰安邮件处理中心分拣封发业务外包项目以公开招标方式进行,择优选定中标单位。
一、项目
二、项目编号:SDDA-2023-003
三、项目内容:标快分拣、指调制单及问题邮件分拣、普邮分拣
四、控制价:
本项目设预算控制价如下:
序号 |
招标需求 |
控制单价(件/元) |
预估占比 |
1 |
标快分拣 |
0.258 |
45% |
2 |
指调制单及问题邮件分拣 |
0.041 |
45% |
3 |
普邮分拣 |
1.742 |
10% |
五、服务期限:自合同签订起贰年
六、投标单位资格要求
本项目要求投标单位必须具有履行本项目合同所需的技术实力、服务能力,同时须满足以下条件:
1、在中国境内注册,具有独立法人资格,能独立承担民事责任,其中营业执照应含有邮政业务外包或装卸及邮政基本服务经营范围,承诺中标后在外包业务发生地设有固定办公地点;
2、企业注册期限自招标之日起不低于2年;
3、承诺能够开具邮政企业所需的可抵扣税费的增值税专用发票;
4、2020年以来至少具有1个(以合同签订时间为准)快递物流行业内部处理、投递项目的外包业绩(须提供合同及对应合同结算发票);
5、具有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财务状况良好;具有良好的资金垫付能力和履行合同能力;
6、具有良好的信誉和诚实的商业道德,参加招标活动前3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与失信记录;必须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及其它相关的国家法律、行政法规的规定;
7、投标人须在开标前提前进行现场踏勘,了解业务及现场操作情况(观察不少于1天);
8、被邮政企业列入采购合作黑名单,且在有效期内的供应商报名将被拒绝;
9、与邮政无投资关系且存在以下情况的,不得参加招标采购活动:邮政领导人员及其亲属和其他特定关系人、邮政员工持股(限非上市公司),以个人身份(组织委派的除外)担任法人、董事长、总经理、监事的企业,以及邮政所属工会或员工集体出资成立的企业;
10、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同时参加本项目招标;
11、现有与邮政公司合作中的劳务派遣公司和人力资源公司不能报名;
12、不允许联合体投标;本项目不允许转包、分包。
七、报名和招标
八、递交投标文件时间及
十二、发布日期:2023年4月1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