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标公告
1.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任县经济开发区暨循环经济园区基础设施建设(一期)改建工程已由任县行政审批局以任行审投资批〔2020〕23号批准建设,招标人(项目业主)为河北任泽经济开发区管理委员会,建设资金来自财政资金,项目出资比例为100%。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施工进行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项目名称:任县经济开发区暨循环经济园区基础设施建设(一期)改建工程
项目概况:任县经济开发区暨循环经济园区基础设施建设(一期)改建工程,包括昌源北路、金源路、盛源路、纬一街、纬二街及百泉街(昌源路-润德路)等6条道路,除百泉街外其他5条道路为在一期建设基础上采用两侧加宽扩建的二期道路,具体建设内容包括道路、排水、交通、绿化、照明等。
建设 本次招标范围为施工图纸及工程量清单所列全部工程内容;
质量要求:竣工验收达到合格标准;
招标方式:公开招标。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 投标人必须具有独立的法人资格。
3.2.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须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壹级及以上资质,同时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施工能力。其中投标人拟派项目经理须具备市政公用工程壹级注册建造师资格,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 (B 类) ,且未担任其他在施建设工程的项目经理。
3.3.在河北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网站 进冀建筑企业基础信息查询该企业进冀信息。
3.4.投标单位没有违章查处和限制投标的情形,近一年无不良记录,评标时由评标专家对 投标企业是否有不良记录上网查询:(1)信用中国(投标人在信用中国中的不良记录有明 确的处罚结果,依据结果执行;如投标企业在信用中国中存在不良记录且无明确处罚结果,则在评标结果总分中核减 5 分) ;(2) 河北省住房和建设厅网站;(3)邢台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网站。投标人未处于投标禁止期。提供《建筑材料采购使用承诺书》。
3.5.与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的投标人,不得投标。
3.6.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4.招标文件的获取
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23年 04 月 17 日00时 00 分至 2023 年 04 月 21 日23时 59分(北京时间,下同)登录“E 招冀成标准版(已在省 平台绑定河北CA 的,可直接使用 CA登录)下载相关招标文件、图纸、澄清或修改等资料。
5.投标文件的递交
5.1 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2023年 05 月 09 日 09 时 00 分,投标人应在截止时间前通过“E 招冀成电子招投标交易平台”( /)递交制作加密的电子投标文件。
5.2 逾期上传的投标文件,电子招标投标交易平台将予以拒收。
6.
没有在中国电力招标采购网(www.dlztb.com)上注册会员的单位应先点击注册。登录成功后根据招标公告的相应说明获取招标文件!
联系人:李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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