竞标公告
竞标编号:POWERCHINA-0108-230099
一、竞标条件
受中国水利水电第八工程局 (以下简称“采购人”)委托,中国水利水电第八工程局 采购中心(以下简称“采购机构”)以公开竞标的方式采购一批轻质水泥石灰膏用于南京龙潭新市镇二期保障房东地块项目,采购材料计划使用工程款及银行贷款用于本次竞标后所签订合同的支付。
二、项目概况、竞标范围
1、项目概况:
(1)工程
(2)工程
(3)项目概况:龙潭新市镇二期保障房东地块项目总建筑面积196460.35m2,建设内容包括住宅、商业用房和物业用房。本项目分为1个地下车库、12栋高层住宅、1栋1层商业。1~8#楼为26层,建筑高度77.300m;9~12#楼为25层,建筑高度74.400m;配套商业1层,建筑高度5.100m。
(3)项目交通条件:龙潭新市镇二期保障房东地块项目工程位于南京市栖霞区龙潭新城花园村,平港路以北、新戴路以南、金港南路以西,知兰路以东。新戴路其上目前有一条临时道路,可作为场外材料进场运输路线,周边路况良好。
2、竞标范围:轻质水泥石灰膏采购供应及相关服务
3、采购数量:见下表
序号 | 物资名称 | 规格型号 | 单位 | 数量 | 备注 |
1 | 轻质水泥石灰膏 | P130型 | 吨 | 250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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合计 | 250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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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交货时间:2023年3月至工程完工,实际供货时间、数量可能与竞标文件存在差异,中标人不得因此向采购人提出任何补偿要求。
5、交货
6、质量要求:质量技术要求符合国家、行业及产品验收标准,一次合格率达100%标准。
7、本次采购材料品牌选择范围:快刻、圣戈班、首业、永恬、倍福德、可耐福、同鑫富、绿涂宝。
三、投标人资格要求
投标人必须满足以下全部资格要求:
1、投标人必须是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律设立并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登记注册的独立法人;投标人为生产厂家的,企业注册资本500万元人民币及以上,提供拟用于本次采购产品的第三方产品检验检测机构出具的证书或检验报告。
2、投标人为代理商的,必须是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律设立并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登记注册的独立法人,企业注册资本金300万元人民币及以上,取得生产产家的授权;且其代理的生产厂商须满足1条生产厂家资格条件的要求,在投标文件中提交全部证明文件。
3、投标人或生产厂家应同时具有同类产品的供货业绩,2020年至今50万人民币以上供货合同不少于3个,附标明总金额的合同扫描件。
4、投标人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没有处于被责令停业,财产被接管、冻结、破产状态。
5、本次竞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6、投标人不存在《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实施条例》禁止投标的情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