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合成氨系统低压消防水管网消漏优化改造项目EPC总承包工程招标公告

   日期:2023-03-15     浏览:0    
核心提示:合成氨系统低压消防水管网消漏优化改造项目EPC总承包工程招标公告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项目资金为企业自筹并已落实到位,对该项
  

合成氨系统低压消防水管网消漏优化改造项目EPC总承包工程招标公告 

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项目资金为企业自筹并已落实到位,对该项目的设计、采购、施工 EPC总承包进行公开招标。
 
2. 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工程概况:本项目位于云南省安宁市草铺街道办事处云南天安化工有限公司合成氨制造中心,距离安宁市9km,距离昆明市中心36.2km,公司现状消防水池配置情况如下:
 
1)建构筑物
 
现状消防水站内设置有效容积1600 m?钢筋混凝土消防水池一座,消防水池分隔为两格。消防水站内设置有辅助建筑物一座,内部功能为操作室、低压配电室;消防水池南面为消防泵区。
 
2)消防水泵
 
消防水站内按不同压力配置高压消防水泵三台(含备机一台);高压稳压泵两台(一开一备),高压消防水系统供煤气化装置使用。低压消防水泵三台(含备机一台);低压稳压泵两台(一开一备),低压消防水系统供除煤气化装置以外设施使用。消防水站内备用水泵均为电动泵,水泵配电按一级负荷进行设计。
 
3)管道布置
 
消防水池内设置有吸水井,消防水池外设设置一条DN500吸水总管;各水泵进水口自吸水总管引出;消防水经加压后分为两路出水去各用户点。
 
4) 消防管网
 
厂内合成氨制造中心厂区内设置有独立的消防管网,从消防水站内引出的高压消防水分两路送至煤气化装置区域内,供煤气化装置使用;低压消防水分两路送至合成氨制造中心各个装置界区内使用。通过查阅原设计图纸,合成氨制造中心内部分区域管网未成环状。
 
建设地点:云南天安化工有限公司合成氨制造中心。
 
建设主要内容:
 
1、重新梳理消防水用户和路由,按消防水管网成环、双路供水总体思路重新布置消防水管网;
 
2、地下敷设的消防管网系统改为地上明管敷设,按水规和稳高压(2.5MPa)消防水要求重新选材;
 
3、室外栓在保证原数量同时根据水规同时增加适宜增加。
 
2.2.招标范围:本工程项目承包人按招标人提供的初步方案以及项目建议书为指导,完成项目的施工图设计和施工工作(招标人提供的设计图纸及资料只作为参考,承包人需要根据实际情况进行优化和设计)。工程范围包括但不限于为成功建设该项目及配套工程的:
 
(1)前期工作:供水路由现场踏勘、测量、现场室内外消火栓系统核实、部分建(构)筑物拆除、场平、地质勘察(补勘、详勘用于配合甲方办理合规性手续)等。
 
(2)施工图设计:包括总图,给排水、消防、工艺,管道,设备,仪表,自控,电气,电信,建筑,结构等。向发包人提供包括但不限于空视图、设计总说明、消防水系统图、消防水管网布置图、管道支架大样图(土建、安装)、可编辑的(CAD、Word版本)管道材料表等。
 
(3)采购:包括建设本项目的所有设备、材料等采购、运输、入场保管、二次转运等。
 
(4)施工:建设本项目的土建(主要是消防水管墩及过路段的埋地)、安装施工(含管道设备检测)、三通一平、建筑垃圾处理、部分过路段需要土方开挖、土方回填外运(采取保护措施,避免造成道路污染)、地质/地基处理、“三查四定”、 中间交接、工程交接、竣工验收、结算决算办理等项目建设全过程;本项目与周边装置交叉位置的改造;控制系统为DCS就近接入。
 
(5)项目合规性手续办理:承包人负责完成施工图报审工作并通过施工图审查,协助发包人完成项目报批、抗震、水资源论证、消防、防雷接地、规划许可、施工许可、试生产和验收等相关手续的办理,并提供所需的技术资料、报告和图纸(含厂区鸟瞰图、消防分区图、功能分区图及三维模型图)等,满足政府审批的需要。
 
(6)其他:
 
1)提供必要的技术培训、性能考核合格前运行维护(系统调试、试车、性能考核)等服务,并按要求交付竣工结算、竣工资料等文件。对项目总承包工程的质量、工期、安全、环境保护、劳动保护、职业卫生、消防、节能、资产清册、工程造价等负责。
 
2)要求该项目一次性设计、施工。
 
2.3.工程质量:工程质量满足发包人要求,符合现行国家及行业有关工程设计的规范及标准要求,达到性能考核合格、验收合格要求。
 
2.4.工期要求:要求合同签订10日历天内完成施工图设计并具备施工条件,施工部分要求以监理单位发出的开工令开始至2023年7月30日时间段项目机械竣工具备使用条件。
 
  2.5.投标文件需要达到初步设计要求,施工图审查由总承包单位自行负责,并出具加盖印章的审图合格证意见。
 
2.6.工程地点:云南天安化工有限公司制造中心片区。 
 
3. 投标人资格要求
3.1必须是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的独立法人,具备合法有效的营业执照,能独立承担民事责任。
 
3.2资质要求:
 
1)设计资质:应具备消防设施工程专项设计甲级资质或工程设计综合资质。
 
2)施工资质: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消防设施工程专业承包二级及以上资质,并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
 
3.3业绩要求:
 
(1)设计类似业绩:2019年1月1日至今(以合同签订时间为准)承担过1项或以上总投资在400万元及以上总承包(epc)业绩或合同额不少于(含)30万元的设计业绩或总承包(epc)业绩(业绩证明材料须提供中标通知书或合同协议书等,且证明材料须能反映投资或合同金额);
 
(2)施工类似业绩:2019年1月1日至今(以合同签订时间为准)承担过1项或以上总投资在400万元及以上的消防设施专业工程施工业绩或总承包(epc)业绩(业绩证明材料须提供中标通知书或合同协议书等,且证明材料须能反映投资金额)。
 
3.4人员要求:
 
1)项目经理(项目负责人):
 
a)具有二级注册建造师或以上(建筑工程或市政公用工程)执业资格,具有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
 
b)2019年1月1日至今(以合同签订时间为准)有1项或以上在类似项目中担任项目经理职务的业绩(须提供合同复印件或业主证明材料作为业绩证明资料,且能体现出项目经理姓名)。
 
c) 项目经理必须为本企业在职职工(提供社保主管部门近6个月出具的社保证明),本项目期间不得承担其他在建工程和其他待建工程的工作(提供承诺函)。
 
2)技术负责人:
 
a)应具备高级工程师职称。
 
b)具有1项或以上类似项目中担任技术负责人职务的业绩(须提供证明材料或任命文件及个人履历表)。
 
d)技术负责人必须为本企业在职职工(提供社保主管部门近6个月出具的社保证明)。
 
3)设计负责人:
 
a)具备有效的一级注册建筑师资质,且为本单位人员,设计负责人一经委派,不得擅自更换,必须为设计单位本企业在职职工(提供社保主管部门近6个月出具的社保证明)。
 
b)2019年1月1日至今(以合同签订时间为准)在2项或以上类似项目中担任设计负责人(须提供证明材料或任命文件及个人履历表)。
 
3.5财务要求:投标人应出具2019年-2021年经会计师事务所或审计机构审计的年度审计报告或财务报表。
 
3.6信誉要求:未被列入“中国执行信息公开网”失信被执行人(提供对应的查询截图证明材料)。
 
3.7本项目接受联合体投标(联合体成员不超过两名,联合体成员必须是具备上述设计资质或施工资质的单位,牵头方为施工单位)。
4. 招标文件的获取
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23年3月13日起至2023年3月20日17时00分购买
       备注:投标单位没有在网上注册会员的单位应先点击注册。登录www.dlztb.com会员区后查阅公告 
联系人:马工
咨询电话:010-51957412  
手    机:  18701298819,  ; 
邮    箱:  1051008819@qq.com
电力公众微信号:18701298819
相关附件:附件1.公告.docx    
                  附件2.申请登记表.doc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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