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名称为:长源电力随州公司新建工程煤场工程机械设备采购公开招标, 招标人为 长源随州发电有限公司,项目单位为: 长源随州发电有限公司,资金来源为自筹。 本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进行国内资格后审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项目概况、招标范围及标段(包)划分: 长源电力随州公司新建工程本规划建设2×660MW+2×1000MW超超临界燃煤机组,本期建设2×660MW超超临界燃煤机组,同步建设烟气脱硫脱硝设施,并留有扩建条件。本工程计划于2023年5月和2023年6月两台机组投产。工程厂址位于湖北省随州市曾都区淅河镇樊家冲村。厂址西北距随州市区约15.6km;西北距淅河镇约7.2km;东距广水市约28km。本期运煤系统煤场设计配置2台TY220型推煤机和1台ZL50型装载机用于煤场压实、整理及辅助斗轮机进行堆取料作业。
本项目包括 1 个标段(包),招标范围是2台功能完整的TY220型履带式推煤机,1台功能完整的ZL50型轮式装载机。包括设备的设计、制造、试验、包装和运输,还包括对设备的使用、维护所需的技术服务。具体详见第五章供货要求。
2.2其他:交货期:签订合同后1个月内完成供货,具体时间以招标人书面通知为准。
交货地点:国家能源集团随州火电项目现场。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资质条件和业绩要求:
【1】资质要求:(1)投标人须为依法注册的独立法人或其他组织,须提供有效的证明文件。
(2)投标人须具有并提供有效的质量管理体系认证证书(如接受代理商投标的,代理商应提供制造商有效的质量管理体系认证证书)。
【2】财务要求:/
【3】业绩要求:2017年12月至投标截止日内(以合同签订时间为准),投标人须至少具有轮式装载机(发动机额定功率≥160kW)的合同业绩1份和履带式推土机或履带式推煤机(发动机额定功率≥162kW)的合同业绩1份。投标人须提供能证明本次招标业绩要求的合同扫描件:合同扫描件须至少包含合同买卖双方盖章页、合同签订时间和业绩要求中的关键信息页。(如接受代理商投标的,代理商应提供制造商的能证明本次招标业绩要求的合同扫描件)。
【4】信誉要求:/
【5】其他要求:/
注:母子公司资质业绩不得互相借用。
3.2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3本项目接受代理商投标。代理商投标的,投标人须具有并提供有效的制造商针对本项目的唯一代理商授权证书。
4.招标文件的获取
招标文件开始购买时间2023-01-10 14:00:00,招标文件购买截止时间2023-01-17 16:30:00。
招标文件每套售价每标段(包)人民币第1标段(包)500.0元,售后不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