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中国工商银行广西南宁分行第二次桶装饮用水采购项目 (0633-22404225JG62 )公开招标公告
受中国工商银行股份 广西南宁分行委托,现对中国工商银行广西南宁分行第二次桶装饮用水采购项目进行公开招标,现将本次公开招标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项目
二、项目编号:0633-22404225JG62
三、采购项目的名称、数量、简要描述或项目基本概况介绍:
中国工商银行广西南宁分行第二次桶装饮用水采购项目采购桶装饮用水一批,具体内容详见招标文件。
交货时间:自签订合同之日起,接到南宁城区行送水通知后,成交供应商需在2个小时内送达指定地点;接到县域支行送水通知后,需在半天内送达指定地点。
交货地点:南宁分行本部办公区、南宁分行华融大楼办公区、南宁分行个贷业务中心、10个城区支行、3个县支行和105个营业网点(详见附件)。具体按当年办公营业网点实际数量和
服务期限:自签订合同之日起3年。
分标 | 采购内容 | 品牌 | 规格 | 单位 | 含税单价 最高限价 (元) |
A | 桶装饮用天然矿泉水 | 不限定品牌 | 15-19L | 升 | 0.9元/升 |
B | 桶装饮用天然矿泉水 | 不限定品牌 | 15-19L | 升 | 0.9元/升 |
C | 桶装饮用天然矿泉水 | 不限定品牌 | 15-19L | 升 | 0.9元/升 |
说明 | 1、凡符合国家桶装饮用天然矿泉水的品牌均可参加投标。 2、第一次桶装饮用水招标获入围的供应商和品牌水不能参加本次投标。 |
如需进一步了解详细内容,详见招标文件。
四、项目预算金额、最高限价及投标保证金:
1.预算金额: 每年人民币玖拾万元整(¥900,000.00),3年预算金额合计人民币贰佰柒拾万元整(¥2,700,000.00),具体以采购人当年实际需要为准。
2.投标保证金:人民币玖仟元整(¥9,000.00);供应商可以选择电汇、转账等非现金形式于投标截止时间前缴纳或提交保证金。
五、供应商资格条件:
1.具有独立法人资格,具备生产或经营本次采购内容且具有有效的营业执照或者事业单位法人证书或者执业许可证等的供应商;并在人员、经验、资金、售后服务等方面具有与本项目招标文件要求相适合的能力。
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具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金的记录。
3.诚信要求:2019年起未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经营活动中没有行贿犯罪等重大违法记录。在与所有工商银行的项目合作过程中,无合同违约、泄露工商银行商业秘密或技术秘密等非公开信息事件。
4.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参加本项目同一合同项下的采购活动。为本项目提供整体设计、规范编制或者项目管理、监理、检测等服务的供应商,不得再参加本项目的采购活动。
5.因违法经营受到刑事处罚或者责令停产停业、吊销许可证或者执照、较大数额罚款等行政处罚的供应商不得参加本项目的投标。
6. 第一次桶装饮用水招标获入围的供应商和品牌水不能参加本次投标。
7. 按照招标公告的规定获得招标文件。
8. 各供应商可就本招标项目的某个或多个分标进行投标,为提高服务质量,一个供应商只允许成交一个分标。评标委员会按分标A→B→C的顺序依次推荐成交供应商候选人。
9.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六、招标文件的获取:
1. 时间:2022年12月27日起至2023年1月3日,每天上午8时30分至12时00分,下午14时30分至17时30分(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2. 招标文件不办理邮寄。
5. 购买文件时须提供以下证明文件:(1)主体资格证明(如营业执照、事业单位法人证书、执业许可证、个体工商户营业执照等);(2)法定代表人身份证;(3)委托代理人身份证及法定代表人授权书。以上证明文件要求为原件的清晰扫描件加盖单位公章。
七、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开标时间和地点
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2023年1月17日9时30分(北京时间)
投标文件递交地点:
投标文件
八、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5个工作日。
九、
1、采购人信息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及项目
十、公告发布媒体
、 、。
十一、注意事项
1.本项目采用电子交易系统()开展相关业务,潜在供应商可通过电子交易系统完成在线购买及下载文件、缴纳与退还保证金、查看结果通知等有关业务(具体以供应商须知规定为准)。潜在供应商参加本项目前需要在电子交易系统进行注册,注册完成后即可在线购买及下载采购文件。注册流程请详细阅读()首页“通知公告”栏目的《新冠疫情期间用户注册及CA数字证书办理说明》。
2.供应商在使用平台或系统过程中遇到涉及使用的任何问题,可致电技术支持热线咨询,
2022年12月2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