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名称为:航运公司2023年度华中销售九江航线江船运输租船公开招标, 招标人为 远海航运有限公司,项目单位为: 远海航运(武汉)有限公司,资金来源为自筹。 本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进行国内资格后审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项目概况、招标范围及标段(包)划分: 2.1.1 项目概况
根据 华中分公司(以下简称“华中销售”)要求,拟对 江西电力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江西公司”)所属4家火电企业 九江发电有限责任公司(以下简称“ 九江电厂”)、 九江发电有限公司(以下简称“ 九江电厂”) 丰城发电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丰城电厂”)和 黄金埠发电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黄金埠电厂”)海进江煤炭开展年度长协运输模式。其中丰城电厂和黄金埠电厂仅将通过九江港转运进厂的运量纳入年度长协。上述4家电厂预计海进江煤炭运输总量约800万吨(其中: 九江电厂390吨、 九江电厂240万吨、丰城电厂和黄金埠电厂通过九江转运的海进江运量合计170万吨)。
本项目标的为航线运量(非用户运量)。按照总体运量分航线进行招标,共分为三个航线,具体如下:
2023年九江航线运量计划表(单位:万吨)
|
神华 九江码头 |
国能 九江码头 |
九江 通用/三角线/四方码头 |
运量 |
390 |
240 |
170 |
具体航线运量以最终实际发运的为准——自本项目启动后第一艘海轮在北方港口靠泊起算至2023年12月31日24点。
2.1.2 招标范围及标段(包)划分
本项目分为3个标段。第一标段(A)承担总运量的50%——400万吨;第二标段(B)承担总运量的30%——240万吨;第三标段(C)承担总运量的20%——160万吨。考虑到月均及海轮船型运输量不稳定的因素,运量分配原则按照ABACABACAB进行,以10艘海轮为一个循环,最终以当期实际运量为准。
如合同执行过程中某一标段承运商发生违约,则其运量按比例分配至其他承运商。
2.1.3 服务期限:自合同签订之日起至 2023年 12 月 31 日 24 时海轮完成装货并办完交接手续的航次止。
2.2其他:/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资质条件和业绩要求:
【1】资质要求:(1)投标人须为依法注册的独立法人或其他组织,须提供有效的证明文件。
(2)投标人须具有并提供有效的国内水路运输经营许可证。
【2】财务要求:/
【3】业绩要求:2022年1-11月,投标人水路煤炭运输已完成数量不低于150万吨。投标人须提供能证明本次招标业绩要求的合同或用户证明扫描件,合同扫描件须至少包含:合同买卖双方盖章页、合同签订时间和业绩要求中的关键信息页;用户证明须由最终用户盖章,体现2022年1 月- 2022年11月水路煤炭运输已完成数量,可以是验收证明、使用证明、回访记录或其他证明材料。
【4】信誉要求:/
【5】项目负责人的资格要求:/
【6】其他主要人员要求:/
【7】设备要求:投标人须具有至少共计10万载重吨的自有或光租、期租的内河散货船。投标人须提供船舶的内河船舶安全与环保证书或内河船舶检验证书扫描件,证书扫描件须至少包含体现载重吨页扫描件(若为光租船舶,投标人需同时提供已在海事机构备案的光租登记证书扫描件;若为期租船舶,投标人需同时提供期租合同扫描件)。
【8】其他要求:/
注:母子公司资质业绩不得互相借用。
3.2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4.招标文件的获取
招标文件开始购买时间2022-12-27 09:00:00,招标文件购买截止时间2023-01-03 16:30:00。
招标文件每套售价每标段(包)人民币第1标段(包)1000.0元,第2标段(包)1000.0元,第3标段(包)800.0元,售后不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