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四)项目
2.供应商提供的房间人数按照每人不低于5平米的标准进行相应的硬件配置,每个房间需要配置单人床、衣柜、桌、椅、空调,并按照每30人一台的标准配备公共洗衣机。
3.供应商提供保安、监控和公共区域保洁服务。供应商不需要提供房间内的布草,每天1次进行客房内(包括卫生间)清洁服务和安全服务检查,负责每个房间第一次入住时的保洁工作。
4.供应商需根据《国航入住通知单》办理入住登记和房间安排,并根据入住人员的要求负责办理退宿登记。供应商每周一需向国航提供一份最新的入住和退宿人员名单。
5.在管理方面,国航对供应商采取监管模式并不派驻管理人员,供应商须主动配合国航对房间的例行检查。
6.供应商的床位费用应包含能源费、物业费等全部费用,除床位费外,供应商不得再收取其他任何费用。
7.本项目将根据实际发生的床位数,按每床位每天计价结算。
8.我方若计划启用或使用床位时,应提前3日告知供应商我方人员的住宿需求(特殊情况除外)。供应商需按照我方要求安排人员入住,不允许供应商自行安排我方人员入住。
9.在我方住宿需求与供应商的散客住宿安排相冲突时,供应商能够优先根据我方使用需求随时启用空余床位。
10.供应商应提供24小时保安及定时巡视检查服务并按照行业要求标准配置监控、消防喷淋、烟感器、灭火器及其它必要的消防安全设备设施等。
11.建议合同期限:三年
12.本次采购拟中选一家或以上的供应商,中选供应商的适用顺序以后续采购文件的内容为准。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