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四)项目
2.采购具体内容:
为国航股份天津 综合保障部现有车辆(车型包括大北方、小北方、宇通、考斯特、九龙、奥迪、别克、大众、日产等车型)提供维修、日常维护保养以及应急救援服务,需对所执行工作的质量承担全责,确保维修后车辆使用性能良好、保持车辆整体完好率。
3.技术需求/服务标准:
供应商应严格按照国家及行业普遍适用的服务标准、我方或随车手册的标准及具体要求对我方车辆进行维修、维护及排除故障等工作,并对所完成的工作质量和维修质量给以负责,满足我方生产需要。修理后应恢复车辆的安全使用性能,且修理的部件不得对其他部件以及整车造成损害或者成为损害的潜在因素。
(1)车辆维修所需相关设备、工具及其他辅料由供应商负责,并提供上门维修、保证原厂专用配件。
(2)日常维修保养或小故障(不涉及换件)应在一个工作日内完成。
(3)发动机运行500小时以上维护保养应于三个工作日内完成。
(4)供应商保证所保养车辆自交付之日起发动机运行250小时或三个月(先到为准)内提供质保期,维修车辆自交付之日起发动机运行500小时或六个月(先到为准)内提供质保期。
(5)供应商维修所更换的非易损件在保质期内如因质量问题发生损坏,供应商应免费负责更换。
(6)供应商在本协议有效期内提供免费技术咨询服务。
(7)供应商提供出厂车辆跟踪服务,并为维修车辆建立维修档案。
4.验收标准:
(1)应严格按照国家或行业标准对车辆进行维修、维护及排除故障等工作,并对所完成的工作质量和维修质量予以负责。
(2)修理后应恢复车辆的安全使用性能,且修理的部件不得对其他部件以及整车造成损害或者成为损害的潜在因素。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