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投标人必须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具备合法有效的营业执照,具有涵盖本项目的经营范围(能提供最新且有效的营业执照)。 |
(二)投标人具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
(三)投标人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近3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无重大违法记录。 |
(四)投标人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专业技术能力,具有固定的生产或经营场所和一定数量的专业技术人员。 |
(五)近三年内,投标人在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企业信用信息报告中未被纳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黑名单),中国 http:// /search/cr/中未被纳入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信息记录。 |
(六)投标人为非中航集团黑名单供应商,非中航集团禁止交易企业名单内的供应商,不在淘汰供应商禁用期,不在不良行为供应商处罚期和处罚范围。 |
(七)投标人需具备思科金牌级别合作伙伴认证,提供金牌级别认证证明和原厂商针对本项目出具的服务承诺函。 |
(八)投标人需具备华为金牌级别(含)及以上合作伙伴认证,提供金牌级别(含)以上认证证明和原厂商针对本项目出具的服务承诺函。 |
(九)投标人需具备深信服代理商认证,提供认证证明和原厂商针对本项目出具的服务承诺函。 |
(十)2021年1月1日至今,投标人需具备两个(含)以上的网络设备维护服务案例,每个案例规模在人民币200万元(含)以上(需提供合同关键页并标注可以证明满足公告要求的信息)。 |
(十一)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投标人,不得参加同一包段的应答或未划分包段的同一项目的应答。 |
(十二)本项目不允许分包、转包。 |
(十三)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报名。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