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供应商必须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具备合法有效的营业执照,具有涵盖本项目的经营范围(能提供最新且有效的营业执照)。 |
(二)具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
(三)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近3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无重大违法记录。 |
(四)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专业技术能力,具有固定的生产或经营场所和一定数量的专业技术人员。 |
(五)近三年内,在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企业信用信息报告中未被纳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黑名单),中国 http:// /search/cr/中未被纳入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信息记录。 |
(六)非中航集团黑名单供应商,非中航集团禁止交易企业名单内的供应商。近3年内参加中航集团采购项目中未出现过不良行为。 |
(七)供应商须提供IBM(小型机)原厂和HP-H3C(小型机)原厂出具的服务承诺涵。 |
(八)供应商须提供2022年1月1日至今3个(含)以上服务器设备维护服务实施案例,合同金额在300万元(含)以上(须提供合同关键页复印件,必要时提供原件备查)。 |
(九)未通过准入的供应商不具备参与项目资格。 |
(十)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报名。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