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四)项目
二、需执行的标准规范
供应商所提供的定制家具应符合现行国家、行业标准及相应的技术规范要求。
三、采购产品具体要求
(一)供应商应具备的其他资质
1.营业执照有效,且具备家具制造、加工、家具设计、室内装潢装饰等相应经营范围,无行业资质证书要求;
2.具有独立签订合同的权利和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近三年无违法和重大违规执业行为,无影响本采购项目的处罚记录,在政府采购活动中没有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
3.具有良好的企业资信及财务状况;
4.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基金的良好记录;
5.能够开具增值税专用发票。
(二)需满足的数量、质量
1.供应商应按附件清单中的明确要求为乌鲁木齐机场T4航站楼国航“紫宸”贵宾休息室提供产品。
2.供应商所提供的产品需符合国家、行业标准及相应的技术规范。
3.供应商所提供的家具应为供应商原造、全新、未使用过的,应使用一流工艺与优质材料制造而成。
(三)安全、技术规格
详见定制家具清单。
四、技术需求/服务标准
1.供应商所提供的家具应为供应商原造、全新、未使用过的,使用一流工艺与优质材料制造而成,且完全符合规定的质量性能和规格的要求。
2.供应商需承诺所提供产品的技术规范与约定质量要求相一致,若无相应技术规范,产品质量应符合国家、行业标准及相应的技术规范要求。
3.售后要求
(1)售后需符合国家三包政策,各产品应提供相应的质保期限。
(2)供应商提供相关售后服务方案、质量控制以及产品相关检测报告。
(3)产品自最终验收合格之日起,质保期内因产品自身质量出现问题由供应商免费进行更换或维修,所更换或维修部分的质保期从修复并验收合格之日起重新计算对于维修仍不能正常使用的设备进行免费更换。
(4)质保期满后,如供应商于质保期间及时响应、提供的质保服务符合要求,采购方与供应商将另行签订服务合同。
(5)供应商保证所提供的产品经正确安装、合理操作和维修养护在其使用寿命期限内具有满意的性能,并保证不论是否在保修期内,对由于产品的设计、工艺或材料的缺陷而发生的任何故障负责。
(6)供应商在产品最终验收合格后的第二个工作日,针对各定制家具使用规范、护理提供免费培训服务。
4.运输要求
(1)供应商将产品运至乌鲁木齐机场T4国航休息室,运费、保险费及运输途中所有责任由供应商承担。
(2)供应商根据产品特性与要求,对产品运输采用保护措施并使用适宜长途运输的坚固包装,确保产品无损到达交付地点。
5.本项目不含税最高限价265524元。
五、验收标准
1.采购方与供应商应在产品安装地点进行家具验收工作,确认无误后双方签署验收证书;
2.若验收时发现产品不足、外观、规格与协议要求不符或产品损伤故障,供货商应及时补足或更换产品。
建议合同期限:36个月
最晚交付时间:2025年3月1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