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四)项目
二、需执行的标准规范
供应商所提供的消耗品需符合现行国家、行业标准及相应的技术规范要求。
三、采购产品具体要求
(一)供应商应具备的资质
1.营业执照有效且具备办公用品、卫生用品、洗涤用品、纸制品、餐饮用具的制造、加工、销售等相应经营范围,无行业资质证书要求;
2.能够开具增值税专用发票。
(二)需满足的数量、质量
1.供应商应按消耗品清单需求为休息室提供产品;
2.各产品具体尺寸、规格、数量应符合清单要求;
3.供应商所提供的产品应为生产厂商原造、全新、未使用过的,应使用一流工艺与优质材料制造而成;
4.供应商所提供的所有产品应完全符合国家、行业标准及相应的技术规范要求;
5.供应商所提供的餐饮相关设备、产品严禁使用非食品餐具专用材料、受污染的原料或其他不符合国家规定的原材料生产需无毒无味、光泽度好、硬度好、耐冲击、耐酸碱、不易破碎其耐用温度区间需达到-30℃-120℃;
6.产品品牌应至少达到国内市场中高端系列;
7.供应商提供的产品品牌种类不得过多,需保证提供产品的一致性。
(三)技术规格
各项产品规格型号、材质、数量等具体信息详见消耗品清单。
(四)售后要求
1.售后需符合国家三包政策,各产品提供的质保期限质保期内设备如出现故障,供应商在约定时间内响应,相同设备同一问题连续发生故障的,必须更换相同品牌、型号、规格设备;
2.供应商提供相关售后服务方案、质量控制以及产品检测报告;
3.产品自最终验收合格之日起,质保期内因产品自身质量出现问题供应商免费进行维修;
4.供应商保证提供的产品经正确安装、合理操作和维修养护在其使用寿命期限内具有满意的性能,并保证不论是否在保修期内,对于由于产品的设计、工艺或材料的缺陷而发生的任何故障负责;
5.若经检验发现产品数量不足、规格与合同约定不符合或产品损伤故障,采购方有权更换或拒收,供应商及时补充或更换,并承担相关退换货费用。
(五)运输要求
1.供应商将产品运至乌鲁木齐机场T4国航休息室,运费、保险费及运输途中所有责任由供应商承担;
2.供应商根据产品特性与要求,对产品运输采用保护措施并使用适宜长途运输的坚固包装,确保产品无损到达交付地点;
3.本项目不含税最高限价272864元。
四、验收标准
1.采购方与供应商应在产品安装地点进行消耗品验收工作,确认无误后双方签署验收证书;
2.若验收时发现产品不足、外观、规格与协议要求不符或产品损伤故障,供货商应及时补足或更换产品。
建议合同期限:36个月
消耗品最晚交付时间:2025年2月2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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