晋城市教育局市直学校消防改造提升项目 EPC总承包招标公告 (招标编号:0632-2413GC1L1723) 招标项目所在地区: 山西省晋城市 一、招标条件 晋城市教育局市直学校消防改造提升项目 EPC 总承包(招标项目编号: 0632-2413GC1L1723)已由晋市审管批【2024】160 号文批准建设, 本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工程总承包(EPC)单位进行国 内公开招标。 二、项目概况和招标范围 项目规模: 改造总建筑面积 69391.39 平方米,其中矿区中学建筑面积 25836.4 平方米、 凤鸣幼儿园建筑面积 9545 平方米、晋城市实验小学建筑面积 6895.93 平方米、山西省晋城师 范学校附属小学建筑面积 4470.96 平方米、晋城五中建筑面积 5039.26 平方米、晋城二中建筑 面积 17603.84 平方米。 招标内容与范围:本招标项目划分为 1 个标段,本次招标为其中的: (1)设计:本项目施工图设计及后续服务等; (2)施工:本项目施工图纸范围内的所有内容及后续服务 三、投标人资格要求 001 晋城市教育局市直学校消防改造提升项目 EPC 总承包: 3.1 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需同时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①工程设计建筑行业(建筑 工程)乙级及以上资质或工程设计综合资质;②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及以上资质和消防设 施工程专业承包贰级资质,有效的营业执照、安全生产许可证,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 具有相应的设计、施工能力。 3.2 投标人拟派工程总承包项目经理须具备建筑专业贰级及以上注册建造师执业资格,具备 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B 证),且未担任其他在建施建设项目工程总承包项目经理、施 工项目负责人并提供 “项目经理无在建承诺书”。 3.3 设计负责人须具备国家二级及以上注册建筑师执业资格及高级专业技术职称资格,施工 项目负责人须具备建筑专业贰级及以上注册建造师执业资格,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 书(B 证),且未担任其他在建施建设工程项目经理并提供 “项目经理无在建承诺书”。 3.4 省外企业须同时具备山西省建筑市场监管公共服务平台信息报送要求,方可在本市行政 区域内开展执业活动。 3.5 本项目接受联合体投标。 3.6 投标人未被工商行政管理机关在全国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中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 名单;未被“信用中国”网站列入失信被执行人(若为联合体,联合体双方均须具备)。 本项目允许联合体投标。 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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编辑:sxzwfw