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卫新能源公司智慧场站建设采购项目招标公告
受招标人委托,对下述标段进行公开招标
1.招标条件
立项情况:已立项
项目资金来源:企业自筹,已落实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进行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 项目概况详见招标文件
2.2 招标范围
序号 |
招标编号 |
标段名称 |
招标范围 |
工期/服务期要求 |
文件价格 |
4 |
DNYZC-2024-08-01-305-04 |
34-4 中卫新能源公司智慧场站建设采购项目 |
中卫新能源 香山第六风电、吴忠第七光伏的智慧场站建设,新能源智慧场站是指在传统现地监控及远程集控的基础上,全实施“集控运行、区域维检、产销协同、场站少人(无人)”,充分利用集团 ERP 系统、产业数据中台、“工业互联网+安全生产”平台、统一视频监控系统等集团统建系统资源及成果,,广泛采用云大物移智链边等新一代信息通信与数字化技术,以达到支撑新能源产业区域化、标准化、集约化、数智化、专业化管理的目的。 |
服务期自合同签订起 120 个日历天内完成。(详见第二卷第五章供货要求)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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注:以上为参考参数和数量,具体参数、数量及招标范围以招标文件为准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 通用资格要求:
服务类:
(1)投标人为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合法注册的独立法人或其他组织,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能力,具有独立订立合同的权利;(2)没有处于被责令停业,财产被接管、冻结,破产状态;(3)近 36 个月内(含,自投标截止日起往前推算)不存在骗取中标、严重违约及因自身的责任而使任何合同被解除的情形;(4)未被有关国家机关在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 )中列入经营异常名录信息、列入严重违法失信名单(黑名单);(5)投标人经营状况良好,具有良好的资信和信用(以“信用中国”网站 网站查询为准, 没有被列入严重失信主体名单),没有处于会导致中标后无法履行合同的被责令停产停业、财产被接管、冻结、破产状态;(6)近 18 个月内不存在较大及以上生产安全责任事故,近 12 个月在集团公司系统未发生人身死亡事故;(7)没有处于行政主管部门单位相关文件确认的禁止投标的范围和处罚期内;(8)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在同一标段投标;
(9)投标人没有处于 相关文件确认的禁止投标的范围和处罚期内;未被列入 供应商涉案“黑名单”;没有处于铝电公司相关文件确认的禁止投标的范围和处罚期内
设备类:
(1)投标人为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合法注册的独立法人或其他组织,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能力,具有独立订立合同的权利;(2)没有处于被责令停业,财产被接管、冻结,破产状态;(3)近 36 个月内不存在骗取中标、严重违约及因自身的责任而使任何合同被解除的情形;(4)未被有关国家机关在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 )中列入经营异常名录信息、列入严重违法失信名单(黑名单);(5)未被“信用中国”网站 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6)在最近三年内没有发生重大产品质量问题(以相关行业主管部门的行政处罚决定或司法机关出具的有关法律文书为准);(7)没有处于行政主管部门单位相关文件确认的禁止投标的范围和处罚期内;(8)近 18 个月内不存在较大及以上生产安全责任事故,近 12 个月在集团公司系统未发生人身死亡事故;(9)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在同一标段投标;(10)投标人没有处于 相关文件确认的禁止投标的范围和处罚期内;未被列入 供应商涉案“黑名单”;没有处于铝电公司相关文件确认的禁止投标的范围和处罚期内
施工类:(1)投标人为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合法注册的独立法人或其他组织,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能力,具有独立订立合同的权利;(2)没有处于被责令停业,财产被接管、冻结,破产状态;(3)近 36 个月内(含,自投标截止日起往前推算)不存在骗取中标、严重违约及因自身的责任而使任何合同被解除的情形;(4)未被有关国家机关在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 )中列入经营异常名录信息、列入严重违法失信名单(黑名单);(5)投标人经营状况良好,具有良好的资信和信用(以“信用中国”网站 网站查询为准,没有被列入严重失信主体名单),没有处于会导致中标后无法履行合同的被责令停产停业、财产被接管、冻结、破产状态;(6)近 18 个月内不存在较大及以上生产安全责任事故,近 12 个月在集团公司系统未发生人身死亡事故;(7)没有处于行政主管部门单位相关文件确认的禁止投标的范围和处罚期内;(8)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在同一标段投标;(9)投标人没有处于 相关文件确认的禁止投标的范围和处罚期内;未被列入 供应商涉案“黑名单”;没有处于铝电公司相关文件确认的禁止投标的范围和处罚期内
3.2 专项资格要求:
序号 |
标段名称 |
专项资格要求 |
4 |
34-4 中卫新能源公司智慧场站建设采购项目 |
(1)2019 年 7 月至投标截止日内(自投标截止日起往前推算,以竣工验收时间为准)完成至少 2 个装机容量 50MW 及以上的新能源场站智慧化(或类似数字化、智能化)建设项目业绩,需提供合同复印件(包括合同首页、供货范围或工作范围、签字/盖章页);(2)投标人提供的产品需满足接入 统建系统相关要求:如 ERP(SAP)、产业数据中台、“工业互联网+安全生产”平台等,且需获得上述平台所有单位授权通知书或提供 授权委托建设证明材料(如会议纪要、平台管理办法等);(3)项目经理要求具有 PMP 证书;(4)投标人应具有 CMMI3 级认证及以上资质认证证书;(5)经营状况良好;需提供近三年财务报表,新成立公司可提供自公司成立之日至今财务报表;(6)不接受联合体。 |
4.
未曾在中国电力招标采购网(www.dlztb.com)上注册会员的单位应先注册。登录成功后根据招标公告的相说明下载招标文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