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填写并盖章的《供应商信息登记表》 |
2.法人或其他组织的具有统一社会信用代码的营业执照、事业单位法人证书等证明文件 |
3.专业技术及行业资质证明材料,国家法定机构颁发的相关行业从业资格许可证 |
4.近三年无重大违法证明盖章(格式可自拟) |
5.供应商反商业贿赂承诺书 |
6.供应商社会准则符合性自审问卷 |
7.提供特种行业经营许可证、消防安全检查合格证、卫生许可证、食品经营许可证(或餐饮服务许可证),或同等效力的资质许可(复印件,加盖公章)。 |
8.供应商向疗养人员提供餐食的餐厅非供应商自有的,需提供与外包餐厅或酒店的合作协议以及外包餐厅或酒店的营业执照、食品经营许可证(或餐饮服务许可证)、卫生许可证,或同等效力的资质许可。 |
9.供应商如提供接送疗养人员的车辆,自有车辆需提供人员责任保险(乘客),非自有车辆需提供与实际承运公司的合作协议以及实际承运公司的道路运输经营许可证,或同等效力的资质许可。 |
10.填写《疗养点简况》(加盖公章),若发现供应商数据虚假,我公司将取消其参加本项目的资格。 |
11.提供“信用中国”中的《法人和非法人组织公共信用信息报告》(进入查询页面后点击“下载信用信息报告”,下载PDF),加盖公章,如其中涉及行政处罚、异常经营等情况,须另作书面澄清,否则将可能被取消报名资格并不另行解释(打印页,加盖公章)。 |
12.提供2022年或2023年度经会计师事务所出具的审计报告,若无法提供审计报告则需出具近三年的财务报表(包含资产负债表、利润表、现金流量表)复印件及书面说明并加盖单位公章。 |
13.提供2024年1月-2024年7月内任意三个月依法缴纳税收的证明(税务机关出具的完税凭证)复印件,加盖单位公章。如存在依法免税,应提供相应文件证明。 |
14.提供2024年1月-2024年7月内任意三个月依法缴纳社会保障资金的相关证明材料(加盖公章)。 |
15.提供2021年至今与本项目相关的业绩清单(以清单形式列明每个项目单项的合作单位及合作金额,供应商应保证所提供业绩的真实性,若发现供应商弄虚作假,我公司将取消其参加本项目的资格)并加盖公章,必要时我方有权要求报名供应商提供相关合同复印件作为审核依据。 |
16.提供“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中本企业完整报告。全国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网址http:// /)中的“企业信用信息公示报告”,如其中涉及行政处罚、异常经营等信息,需另作书面澄清。(完整版报告获取方法:在网站打开报告后,自行点击网页右上角“发送报告”,收到邮件后打印完整报告并逐页加盖本单位公章)。 |
17.供应商认为可提供的其他资格证明文件。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