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四)项目
项目施工方案详见附件2:国航贵州 消防整改项目施工方案
施工地点及施工期限:贵州 综合楼,工期70个自然天,在采购方规定的时间内施工(每日9:00-12:00,14:00-20:00,特殊情况按采购方要求暂时停工不计入工期)。
二、项目须执行的国家相关标准、行业标准规范;
1项目承包商须根据采购方提供的国航贵州 消防整改项目施工方案中对该项目的工程数量、面积、质量以及对所使用的材质要求进行施工,本工程质量应符合相关国家、行业主管部门的要求及如下规范要求:
(1)《建筑设计防火规范》GB50016-2014
(2)《民用建筑电气设计规范》GB51348-2019
(3)《建筑防火通用规范》GB 55037-2022
(4)《建筑内部装修设计防火规范》GB 50222-2017
(5)《防火卷帘、防火门施工及验收规范》GB50877-2014
(6) 其他有关技术标准。
若相关工程质量标准有关条款规定不完全一致时,以要求严格的为准。项目承包商在材料选用上以次充好或使用假冒伪劣产品的,经采购方发现后,采购方有权终止该合同,并追究该项目承包商各项责任。
2 . 验收标准:国航贵州 消防整改项目完工后,在接到项目承包商的竣工报验申请后,采购方贵州 综合保障部根据《国航贵州 消防整改项目施工方案》、上述规范及相关国家、行业主管部门之要求组织内部初验,初验合格后,综合保障部组织使用单位、项目承包商及其他相关单位进行共同验收,验收合格后填制工程竣工验收单。
3.安全要求:项目承包商在项目施工过程中,必须根据本项目施工要求、上述规范及相关国家、行业主管部门之要求做好必要的施工安全措施,在施工过程中发生的一切安全责任均由项目承包商负责。项目承包商应加强施工作业安全管理,特别应加强易燃、易爆材料、火工器材、有毒与腐蚀性材料和其他危险品的管理,以及对动火作业和危险作业的管理,如有动火作业须按采购方动火作业安全管理规定执行。不得派无证人员(电工证、焊工证等项目所需证件)进行施工。项目承包商在施工过程中须对采购方现有设施设备、地面、墙面、屋面防水、邻近设施、建筑物等做好安全保护工作,服从采购方消防安全管理要求。在施工过程中如对上述设施设备、地面、墙面、屋面防水、邻近设施、建筑物等造成损坏,须立即进行修复,如无法修复的,应照价赔偿。
4.环保要求:
(1)项目承包商在制作安装施工过程中须符合防火门制作安装等行业中的环保法律法规要求,材料须选择环保型材料,不对环境及人的身体健康产生有害影响,对不按要求给采购方所造成的影响和任何损失,均由该项目承包商承担全部责任;
(2)项目承包商施工时应对施工范围采取维护隔离措施,防尘围挡必须严密、平整,牢固;保护现场及其附近的环境,并避免因施工方法不当引起的污染;
(3)项目承包商需保持施工现场清洁,每日进行现场清理工作,及时处理施工垃圾,存放并处置好自身设备和多余的材料;
(4)项目承包商施工中的运输车辆应采取措施避免内部物料外漏。
5.结算及付款
(1)本项目不支付预付款。
(2)付款条件:项目验收合格交付采购方,且在采购方收到项目承包商提供的合格增值税专用发票后三十个工作日内向项目承包商支付合同总价的97%;合同总价的 3%作为质量保证金,在质保期满、完成缺陷修复后收到项目承包商提供的支付申请和合格收据三十个工作日内无息支付。
三、项目承包商考核标准、质保期
1.项目承包商在施工过程中须服从采购方对施工时间的要求,在规定时间内在指定地点完成项目施工,如未按采购方要求的时间完成工程施工作业,每逾期一天须承担合同价款千分之三的违约金,逾期超过十五天,采购方有权解除合同,并追究该项目承包商由此给采购方造成的损失。
2.国航贵州 消防整改项目质保期两年,质保金为本项目含税合同总价的3%,在质保期内,项目承包商须设立该项目的保修服务
四、项目承包商资质要求
1.具有独立签订合同的权利和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项目承包商参加本次采购活动前近三年内(2021年7月至开标截止日),在经营活动中不存在严重违法信息记录,不存在影响合同履约的行政处罚信息记录,不存在影响合同履约的被列入经营异常名录信息记录(提供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中此项完整内容截图,仅以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为评审依据,其他网站或文件不作为评审依据)。需提供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不存在重大违法记录、影响合同履约的行政处罚以及被列入经营异常名录情形的声明,内容自拟并加盖公章)。
2.资质要求:消防设施工程专业承包二级含以上资质(提供建筑业企业资质证书)、安全生产许可证。
3.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提供连续三年(2021年至2023年)的财务报表(资产负债表、利润表、现金流量表)。
4.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基金的良好记录。提供投标截止时间前半年内任意三个月的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相关材料。如依法免税的,应提供相应文件证明其依法免税证明材料。
5.非国航黑名单项目承包商,同意以竞争方式参与本项目。
6.遵守国航项目承包商企业社会责任与环境行为准则。
7.能够开具增值税专用发票。
8.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能力:自行承诺具备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承诺函自拟)。
9.本项目不支持联合体。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