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四)项目
(1)提供的食材质量须符合国家相关部门的食品安全法律法规的质量要求。
(2)保证提供的食材是通过正规的进货渠道进货。
(3)食用油、大米等必须提供政府认可、手续齐全、正规企业的产品,肉类提供质量检验报告,蔬菜提供农药残留报告检验报告等。
(4)提供的食材应当按《GB7718-2011预包装食品标签通则》的要求贴有标签。(例如:生产日期和有效期,储藏和处理办法的信息;进口食品必须有中文标示)。
(5)在食材运输的过程中,必须完全避免跟化学类物品和其他非食品的物品接触。送货车辆干净、整洁,定期清洗消毒。
(6)按照订单内容和质量要求对食材进行验收,我方指定工作人员及供应方配送人员在送货单上签名确认。
(7)每天上午9点前将食材送到食堂(广州市白云区人和镇西成瑶安路十六巷28号)。
2.本采购项目拟签订合同期限为2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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