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供应商必须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具备合法有效的营业执照,具有涵盖本项目的经营范围(能提供最新且有效的营业执照)。 |
(二)具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
(三)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近3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无重大违法记录。 |
(四)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专业技术能力,具有固定的生产或经营场所和一定数量的专业技术人员。 |
(五)近三年内,在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企业信用信息报告中未被纳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黑名单),中国 http:// /search/cr/中未被纳入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信息记录。 |
(六)非中航集团黑名单供应商,非中航集团禁止交易企业名单内的供应商。近3年内参加中航集团采购项目中未出现过不良行为。 |
(七)未通过准入的供应商不具备参与项目资格。 |
(八)具有短视频内容资源池与内容页面定制服务经验,具备2021年4月1日至今至少10个国内外大中型企业实施案例。 |
(九)具有2021年4月1日至今至少1个数据驱动的运营及业务增长的实施案例,至少1个短视频内容智能推荐服务的实施案例。 |
(十)具有较强的信息系统建设和售后服务能力,具有丰富的系统架构设计经验,具有成熟的项目管理经验,具备ISO9001质量体系认证、ISO20000信息技术服务管理体系认证、ISO27040数据存储安全管理体系认证、软件能力成熟度模型CMMI三级以上认证。 |
(十一)可以以SaaS(软件即服务)交付各项成果,具备云服务交付能力,具备可信云服务认证、CSA STAR云安全国际认证。 |
(十二)供应商提供符合国航客舱版权合规要求的海量短视频资源池;定期更新近一个月时效的短视频内容。如合作业务涉及第三方的权利纠纷,由供应商出面协商解决,并承担全部法律责任。在响应阶段提供版权合规承诺书。 |
(十三)严格保护个人隐私安全,遵守GDPR要求开展工作,具备个人信息管理体系认证、公有云个人可识别信息信息安全管理体系认证及个人身份信息保护管理体系认证。 |
(十四)供应商具备稳定的管理队伍、技术队伍和专家团队,项目经理及核心成员需为经验丰富的专家,提供承诺函。 |
(十五)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报名。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