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四)项目
2.采购产品具体要求:
(1)劳务派遣
A.供应商作为用人主体,按照国航重庆 用工需求输入劳务派遣人员,并与劳务派遣人员建立相应劳动合同关系,进行各类劳动关系管理,负责劳动争议处理;国航重庆 作为用工主体,按照国航重庆 生产工作规章制度、管理纪律、绩效考核规章、薪酬福利制度等对派遣制人员进行生产工作日常管理和考核;
B.供应商按照国航重庆 划拨派遣制人员薪酬福利、社保住房公积金等费用,及时准确发放薪酬福利、履行代扣代缴社保住房公积金义务、确保派遣制人员薪酬福利符合国航重庆 规章制度要求和国家政府相应社保及住房公积金政策;国航重庆 及时划拨相应款项费用给供应商、提供薪酬福利发放明细及奖惩依据;
C.供应商负责提供包括但不限于派遣制人员原用人单位出具的离职证明,完成背景调查、入职体检、社会保险和住房公积金转移以及档案调入手续等人力资源管理与服务;供应商需提供人员入职教育、技能培训、人事档案管理等人力服务;
D.供应商与国航重庆 强化服务内容和服务标准,双方应承担的权利义务;供应商作为用人主体,服务主要内容应确保派遣制人员各项权益落到实处,不受侵害;国航重庆 作为用工主体,在用工方面按照国家规定合规组织开展生产工作,执行有关劳动工时、劳动强度、安全管理等规定。
(2)岗位外包服务
A.供应商及时足额提供国航重庆 生产保障需要的机上清洁外包人员,完成包括但不限于协议中约定的国航重庆 机上清洁生产保障各项具体工作内容、确保生产安全,提供符合国航重庆 工作质量要求的服务品质;
B.供应商负责包括但不限于提供外包人员招聘、入职背景调查、入职体检、入职教育、岗前技能培训、劳动合同关系建立、薪酬福利发放制度制定与完善、绩效考核制度制定与执行、劳动纪律管理制度制定与劳动争议处理等人力资源服务;
C.供应商提供包括但不限于按照外包人员薪酬福利制度编制的薪酬发放表、绩效考核文件、完善外包人员参与生产任务各项统计工作、及时发放薪酬福利、代扣代缴社保住房公积金等人力服务;
D.供应商应派驻管理团队至国航重庆 ,加强与国航重庆 在生产组织、生产安全管理、服务质量等方面的日常工作协调与监督,为外包人员提供及时政策咨询、开具相关证明、办理住房公积金提取等贴近员工服务;
E.供应商按照协议相关约定和计算标准,及时编制外包费用结算报表、开具真实有效发票、完善签批流程向国航重庆 办理结算;国航重庆 经审核无误及时向供应商划拨结算外包服务费。
(3)人力资源服务
A.供应商按照国航重庆 提供的无业飞行员配偶名单提供安置服务,完善劳动合同关系建立,提供社保及住房公积金等建户、转移、封存等人力服务;
B.供应商按照国航重庆 相关安置政策发放失业补助金,提供代扣代缴社保及住房公积金等人力资源服务;
C.供应商按照协议约定标准及时编制安置人员失业补助金发放表、社保住房公积金结算表、服务管理费收取表并办理结算;国航重庆 经审核无误后及时向供应商划拨结算相关服务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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