华能新能源 湖南长沙工业园等三个屋顶分布式光伏发电项目主体施工招标公告
(招标编号:HNZB2023-09-2-361)
项目所在地区:湖南省
1. 招标条件
本华能新能源 湖南长沙工业园等三个屋顶分布式光伏发电项目主体施工已由项目审批机关批准,项目资金为企业自筹, 本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进行公开招标。
2. 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 建设地点: 湖南省。
2.3 标段划分: 华能新能源 湖南长沙工业园等三个屋顶分布式光伏发电项目主体施工标段包1。
2.4 施工地点: 湖南省长沙市、浏阳市等地。
2.5 计划工期: 本项目建设单个子项目工期不超过3个月,开工日期以监理下达开工令为准,暂定第一个子项目于2023年10月25日开工,2024年1月25日前完成全容量并网投产。
本工程为交钥匙工程,投标人需负责工程招标范围内的供货、施工和验收、即便在招标范围内没有载明,但实际证明是确保项目发电运行所必须的,则需纳入采购、安装及提供服务范围。接入方式以 批复为准。
本工程量清单中所列的工程内容,均已包括招标文件中的合同条款、施工图纸、技术标准和规范、补充通知、答疑纪要以及地勘资料等应该包含的相关工程内容、项目特征和各种主、辅助工作。工程项目清单仅供参考,即便在工程项目清单内没有载明,但实际证明是确保项目发电运行所必须的,则需纳入设计、采购、安装及提供服务范围。
预招标风险告知
※本次屋顶分布式光伏项目主体施工采购为预招标,须待各标包中的项目取得相关行政机构和 批复后执行该招标结果;若各标包内部分或全部子项目不具备前述建设条件,则对应子项目不执行该招标结果,且从投标人 ※
3. 投标人资格要求
3.1 通用资格条件
(1)投标人为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合法注册的独立法人或其他组织,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能力,具有独立订立合同的权利;
(2)没有处于被行政主管部门责令停产、停业或进入破产程序;
(3)没有处于行政主管部门或 系统内单位相关文件确认的禁止投标的范围和处罚期间内;
(4)近三年没有骗取中标或严重违约,没有经有关部门认定的因其施工引起的重大及以上质量事故或重大及以上安全事故
(5)未被市场监督管理部门在全国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中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或者经营异常名录;
(6)未被最高人民法院在“信用中国”网站( )或各级信用信息共享平台中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
(7)与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者个人,不得参加投标;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标段投标或者未划分标段的同一招标项目投标。
3.2 专用资格条件
(1)资质等级要求:投标人应具有电力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及以上资质,同时具有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上述资质证书须在有效期内,否则视为无效资质,须提供资质证书扫描件。
(2)业绩要求:投标人自2019年1月1日至今,至少具有1项单体容量5兆瓦及以上的光伏项目施工业绩,须提供业绩合同扫描件。
(3)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