华能辽宁 大连电厂椒房拆炉并网项目隔压站及万福换热站工程招标招标公告
(招标编号:HNZB2023-09-3-074)
项目所在地区:辽宁省,大连市
1. 招标条件
本华能辽宁 大连电厂椒房拆炉并网项目隔压站及万福换热站工程招标已由项目审批机关批准,项目资金为企业自筹, 本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进行公开招标。
2. 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 建设地点: 辽宁省
2.3 标段划分: 华能辽宁 大连电厂椒房拆炉并网项目隔压站及万福换热站工程招标标段包1
2.4 施工地点: 辽宁省大连市
2.5 计划工期: 2023年10月11日-2023年10月31日。
2.6 招标范围:本标段为椒房锅炉房拆炉并网项目椒房隔压站1座及万福热力站1座工程施工。
1)原有管道及设备等拆除、所有土建、安装施工,包括临时措施、临时道路、土石方挖掘、渣土排放、施工电源、施工水源、土建、安装、运行调试等;
2)设备材料供应:含部分材料供应,详见工程量清单;
3)全部施工协调,包含涉及到的拆除大连金城供暖 范围原有管线、设备,以及在其范围内新建椒房隔压站、万福换热站及敷设供热管线等全部施工占地协调事项;
4)障碍排除及恢复:包括施工影响到的管线、园林、绿地等设施迁移、保护,恢复原样;
5)道路修复:道路管沟按水撼砂型式回填,全部道路恢复原状,按交通管理部门要求设置安全措施,修复破损交通设施、道路及交通标志线。
3. 投标人资格要求
3.1 通用资格条件
3.1.1投标人为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合法注册的独立法人或其他组织,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能力,具有独立订立合同的权利;
3.1.2投标人财务、信誉等方面应具备下列条件:
(1)没有处于被行政主管部门责令停产、停业或进入破产程序;
(2)没有处于行政主管部门或 系统内单位相关文件确认的禁止投标的范围和处罚期间内;
(3)近三年没有骗取中标或严重违约,没有经有关部门认定的因其施工引起的重大及以上质量事故或重大及以上安全事故;
(4)未被市场监督管理部门在全国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中列入经营异常名录或者严重违法企业名单;
(5)未被最高人民法院在“信用中国”网站( )或各级信用信息共享平台中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
(6)与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者个人,不得参加投标;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标段投标或者未划分标段的同一招标项目投标。
3.2 专用资格条件
3.2.1 资质要求:投标人具有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二级及以上资质或具备电力工程施工总承包二级及以上资质;具备特种设备生产许可证);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
3.2.2业绩要求:2020年1月1日至今,投标人具备换热站建设施工已完工业绩不少于2项,并提供相关证明材料(合同业绩扫描件,须包含合同首页、施工范围或内容页、签字页、竣工验收证明等内容)。
3.3本工程不接受联合体投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