小岭站燃煤锅炉清洁能源改造工程专业分包项目
竞争性谈判公告
1.采购条件
本项目小岭站燃煤锅炉清洁能源改造工程专业分包项目已由上级部门批准建设,建设资金来自建设单位拨款,采购人为哈尔滨市铁房建筑工程 ,采购代理机构为中达同舟工程咨询 。本项目已具备采购条件,现对本项目进行竞争性谈判。
2.项目概况与采购范围
2.1项目
2.2项目编号:TZZB2023-JT122
2.3建设规模:本工程将既有锅炉,循环泵、补水设备及配套管路阀门等拆除,新设1台180kw正温度电磁感应变流锅炉台替代既有燃煤锅炉为既有房屋提供采暖热源。既有锅炉房局部改造,新设循环泵变频装置,锅炉房内循环泵、稳压补水等附属设施更换。新设排污系统。新设电力外线及电力增容,电源引自市电,锅炉房新设室内动力配电箱。锅炉房值守无人化改造等
2.4服务期限(完成期限):60日历天(具体合同期限以与采购人签订为准)
2.5建设
3.3本项目要求供应商近三年内(2020年01月01日至响应文件递交截止日)在国铁采购平台备案及没有在国铁集团暂停合作关系处罚期内,以“国铁采购平台( /)”备案截图及信用评价结果查询为准。
3.4近三年没有骗取中标或严重违约,没有经有关部门认定的因其施工引起的重大及以上质量事故或重大及以上安全事故。没有处于被行政主管部门责令停产、停业或进入破产程序。未被市场监督管理部门在全国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中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或者经营异常名录(提供承诺格式自拟)。
3.5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同时参加同一标段或者未划分标段的同一项目;同一集团公司具有独立法人的子公司同时参加同一标段或者未划分标段的同一项目时最多不得超过两家(以购买文件的先后顺序为准);
3.8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9本项目采用资格后审方式,主要资格审查标准、内容等详见采购文件,只有资格审查合格的供应商才有可能被授予合同。
本项目禁止任何形式的转包、违法分包及挂靠行为,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建筑法》第二十九条:禁止分包单位将其承包的工程再分包。在项目实施时,若供应商不按合同约定履行责任和义务,出现转包、违法分包及挂靠行为等情形时,采购人将立即终止合同,同时给采购人造成损失的,将由各责任方对采购人进行连带赔偿并消除不良影响;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其相应责任。
4.采购文件的获取时间及方式
4.1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23年08月09日至2023年08月11日,每天上午09时00分至12时00分,下午13时00分至16时00分
没有在中国电力招标采购网(www.dlztb.com)上注册会员的单位应先点击注册。登录会员区根据招标公告的相应说明获取招标文件!详细了解项目情况请联系如下人员:
联系人:李杨
咨询电话:010-51957458
手 机:13683233285
传 真:010-5195741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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