五项医疗设备采购项目招标公告
一、项目
二、项目编号:2023-JQXWGX-W1009(1-5)
三、项目内容:
本单位就以下项目进行国内公开招标,采购资金已全部落实,欢迎符合条件的供应商参加投标。
序号 | 设备名称 | 单位 | 数量 | 预算 单价 (万元) | 预算 总价 (万元) | 分包 方案 | 采购编码 | 军用物资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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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 妊高症监测仪 | 台 | 1 | 15 | 15 | 第一包 | A320205 | 86262206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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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 | 心肺复苏呼吸机 | 台 | 1 | 33 | 33 | 第二包 | A32210601 | 86617962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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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 | 立式洗板机 | 台 | 2 | 7.5 | 15 | 第三包 | A321609 | 867043531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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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 | 全自动血凝分析仪 | 台 | 2 | 49 | 98 | 第四包 | A32160503 | 863720411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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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 | LEEP高频电刀 | 台 | 1 | 15 | 15 | 第五包 | A32210401 | 861700276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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合计:176万元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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说明:1.投标供应商须对所投包内所有产品和数量进行唯一报价,否则视为无效投标(投标供应商可选择任意一包或者几包进行投标)。 2.投标报价应包括所有货物供应、运输、安装调试、技术培训、售后服务、备品备件和伴随服务等价格。运杂费由中标供应商承担。 3.投标供应商必须保证所投产品为全新、未使用过的产品。 4.交货地点具体信息另行提供。 5.本项目各包均确定 1 家供应商中标。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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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投标供应商资格要求
(一)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资格条件:
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
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
4.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5.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3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
6.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二)国有企业;事业单位;军队单位;成立三年以上的非外资控股企业(外资控股企业,是指中国境外的股东出资额或者持有股份占公司股本百分之五十以上的企业)。
(三)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同时参加同一包的采购活动。生产型企业的生产场经营
(四)未被列入政府采购失信名单、军队供应商暂停名单,未在军队采购失信名单禁入处罚期内,未被“信用中国”网站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
(五) 本项目特殊资质(第四包专机专用设备需同时提供医疗设备及设备所配耗材的资质证明,其他包所投产品仅指医疗设备)
1.投标人为生产企业的,第二类、第三类医疗器械生产企业提供医疗器械生产许可证,第一类医疗器械,生产企业提供生产备案凭证;投标人为代理商的,第三类医疗器械代理商提供医疗器械经营许可证,第二类医疗器械代理商提供二类医疗器械经营备案证(所投产品不属于医疗器械的无需提供,但须提供不作为医疗器械管理的相关有效证明材料);
2.所投产品为二类、三类医疗器械提供医疗器械注册证(CFDA认证),所投产品为一类医疗器械提供医疗器械备案凭证(所投产品不属于医疗器械的无需提供,但须提供不作为医疗器械管理的相关有效证明材料)。
(六)进口设备须提供国外生产商或者其全国(大区)总代理出具的针对本项目的唯一授权(授权链完整)。授权书可以使用其他语言书写,但必须同时提供中文译文。产品销售商(代理商)出具的代理授权书无效。授权书须在授权书上注明项目名称、项目编号、包号(港澳台资企业或港澳台资控股企业和国内生产的国外品牌设备视为进口设备)。
(七)根据《关于明确涉案违规供应商暂停期间参加军队采购保障事》,涉案违规的西门子医疗系统 、飞利浦(中国)投资 、上海联影医疗科技 ,供应商一般不得以代理方式,使用被暂停供应商的产品参加军队采购活动,确需配套使用的,选用该产品金额原则上不超过项目总金额的30%。
(八)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五、招标文件申领时间、地点、方式
(一)申领时间:2023年6月30日至7月6日(08:30-12:00,14:30-16:3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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联系人:李杨
咨询电话:010-51957458
手 机:13683233285
传 真:010-5195741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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来源:中国电力招标采购网 编辑:dljc