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标编号:CHDTDZ052/17-QT-081)
一、 招标条件
四川广安发电 技改项目2023年文明生产提升专项治理已由中国华电集团 四川 批准, 本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进行公开招标。
二、 项目规模和招标范围
2.1.招标采购项目
2.2.项目规模:2×600MW等级
2.3.招标采购项目工期:300天。
2.4.招标范围
招标项目划分为1个标段,具体为: 1.三期主厂房+三期集控楼墙面治理;2.三期61、62号锅炉区域地面楼面治理;3.维护部+三期化学楼墙面、门窗、屋面防水、排水、维护部大院围墙、自行车支架等治理;4.安全文化广场新建。
标段编号 | 标段名称 | 招标范围 | 标书售价(元) |
CHDTDZ052/17-QT-08101 | 2023年文明生产提升专项治理 | 三期主厂房、三期集控楼、62号炉0米磨煤机墙面安装铝镁锰彩钢瓦、集控楼屋面防水翻新 | 500 |
我公司对于购买标书的各投标单位在开具标书费发票,以及选择增值税普通发票的中标单位在开具代理服务费发票时采取电子发票方式,不再提供纸质发票。请各投标单位登录华电集团 业务系统,在“电子招投标>发票管理”菜单中查看、下载电子发票。
三、 投标人资格要求
【2023年文明生产提升专项治理】
1.投标人为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合法注册的独立企业法人或其他组织,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能力,具有独立订立合同的权利;
2.没有处于被责令停产、停业或进入破产程序,且资产未被重组、接管和冻结,也未被司法机关采取财产保全或强制执行措施;
3.没有处于行政主管部门或中国华电集团 系统内单位相关文件确认的禁止投标的处罚期间内;
4.与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者个人,不得参加投标。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标段投标或者未划分标段的同一招标项目投标;
5.投标人不得被工商行政管理机关在全国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 )中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在评标期间尚未解除的)。不得在“信用中国”网站 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在评标期间尚未解除的);
6.投标人不得被国家应急管理部 列入安全生产失信联合惩戒“黑名单”名单(在评审期间尚未解除的);
7.资质要求:投标人须具备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及以上资质,或具备市政公用工程总承包三级及以上资质,或具备建筑装修装饰工程专业承包三级及以上资质。并持有合格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
8.业绩要求:2020年1月1日起至投标截止日止,具有相同或类似业绩3项(相同或类似于本项目招标范围任何一项的土木建筑施工业绩)(以合同签订时间为准);
9.财务要求:招标人不接受2020年至2022年连续三年亏损的投标人;投标人注册成立不足三年的,不接受自成立以来一直亏损的投标人;
10.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四、 招标文件的获取
4.1.
4.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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