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标编号:CHDTDZ024/22-ZB-007)
一、招标条件
吉林华电德惠29.6MW风电项目总承包已由华电吉林能源 批准, 本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进行公开招标。
二、项目规模和招标范围
2.1招标采购项目
2.2项目规模:本期装机容量29.6MW
2.3招标采购项目工期:计划工期2023年6月20日-2023年12月31日
2.4招标范围
招标项目划分为1个标段,具体为:
标段编号 | 标段名称 | 招标范围 | 标书售价(元) |
CHDTDZ024/22-ZB-00701 | 吉林华电德惠29.6MW乡村振兴风电项目EPC总承包施工 | 工程设计、施工、设备采购等总承包 | 1000 |
我公司对于购买标书的各投标单位在开具标书费发票,以及选择增值税普通发票的中标单位在开具代理服务费发票时采取电子发票方式,不再提供纸质发票。请各投标单位登录华电集团 业务系统,在“电子招投标>发票管理”菜单中查看、下载电子发票。
三、投标人资格要求
【吉林华电德惠29.6MW乡村振兴风电项目EPC总承包施工】
1.投标人为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合法注册的独立企业法人或其他组织,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能力,具有独立订立合同的权利;
2.投标人没有处于被责令停产、停业或进入破产程序,且资产未被重组、接管和冻结;
3.投标人没有处于行政主管部门或中国华电集团 系统内单位相关文件确认的禁止投标的处罚期内;
4.与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者个人,不得参加投标。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标段投标或者未划分标段的同一招标项目投标;
5.投标人不得被市场监督管理机关在全国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 )中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在评标期间尚未解除的);
6.投标人不得被“信用中国”网站 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在评标期间尚未解除的);
7.投标人不得被国家应急管理部 列入安全生产失信联合惩戒“黑名单”名单(在评标期间尚未解除的)。
8.投标人应具有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
9.投标人应具有电力工程施工总承包二级或以上等级,或者具有机电工程施工总承包二级或以上资质;
10.投标人应具备电力行业设计乙级资质及以上等级资质;
11.业绩要求:投标人近五年内(2018年至2022年)具有至少2项30MW及以上规模的风电工程EPC总承包(含在建)工程业绩(提供中标通知书、合同或竣工验收报告等相关证明材料)。(投标人为联合体时,其中任何一方满足业绩要求或联合体成员单位都满足业绩要求,业绩与获奖按联合体成员合并计算)。
12.本项目接受联合体投标(联合体成员不超过2家)。
四、招标文件的获取
一次招标期间购买过招标文件的,重新报名后在缴纳标书费环节由 做免收处理。
获取招标文件时间:2023-05-30 14:01到2023-06-06 17: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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