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标编号:CHDTDZ084/16-QT-256)
一、 招标条件
华电煤业集团 相关项目陕西华电榆横煤电 小纪汗煤矿煤矸石综合利用已由华电煤业集团 批准, 本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进行公开招标。
二、 项目规模和招标范围
2.1.招标采购项目
2.2.项目规模:煤矿10mt/a。
2.3.招标采购项目工期:自合同签订之日起计,至本项目计划工程量完成为止且不能超过24个月 。
2.4.招标范围
招标项目划分为1个标段,具体为:
标段编号 | 标段名称 | 招标范围 | 标书售价(元) |
CHDTDZ084/16-QT-25601 | 小纪汗煤矿煤矸石综合利用项目 | 处置煤矸石120万吨,包含装、卸、运输和治理。 | 1000 |
我公司对于购买标书的各投标单位在开具标书费发票,以及选择增值税普通发票的中标单位在开具代理服务费发票时采取电子发票方式,不再提供纸质发票。请各投标单位登录华电集团 业务系统,在“电子招投标>发票管理”菜单中查看、下载电子发票。
三、 投标人资格要求
【小纪汗煤矿煤矸石综合利用项目】
1.投标人为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合法注册的独立企业法人或其他组织,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能力,具有独立订立合同的权利;
2.投标人没有处于被责令停产、停业或进入破产程序,且资产未被重组、接管和冻结,也未被司法机关采取财产保全或强制执行措施;
3.投标人没有处于行政主管部门或中国华电集团 或招标人上一级管理单位或招标人相关文件确认的禁止投标的处罚期间内;
4.与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者个人,不得参加投标。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标段投标或者未划分标段的同一招标项目投标;
5.投标人不得被市场监督管理机关在全国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 )中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在评标期间尚未解除的);
6.不得在“信用中国”网站 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在评标期间尚未解除的);
7.投标人不得被国家应急管理部 列入安全生产失信联合惩戒“黑名单”名单(在评审期间尚未解除的);
8.投标人具备煤矸石综合利用处置能力不小于120万吨/年,提供相关证明文件(投标人提供的综合利用处置项目或场地具备合法有效的环评审批手续);
9.投标人必须具有有效的道路运输许可证;
10.业绩要求:投标人必须提供自2020年1月1日至投标截止日至少2项120万吨/年以上已完成的煤矸石综合处置类业绩,必须提供业绩合同扫描件(包含合同首页、合同主要内容、签订时间、盖章签字页等内容,原件备查),同时提供对应结算税票扫描件;
11.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12.投标人2年内无环保违法行为。
四、 招标文件的获取
4.1.
4.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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