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标编号:CHDTDZ038/21-QT-005)
一、 招标条件
中国华电集团 上海 相关项目新能源项目委托运维服务已由中国华电集团 上海 批准, 本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进行公开招标。
二、 项目规模和招标范围
2.1.招标采购项目
2.2.项目规模:华电新能源集团股份 上海 新能源项目委托运维服务,包括上海崇明绿华渔光互补44MW光伏发电项目、上海富盛经济开发区创智园太阳能1.4MW光伏发电项目、上海华电嘉定新城污水处理厂2.25MW分布式光伏发电项目、上海华电金山荣美4.6MW分布式光伏发电项目等已投运项目(已投运项目直流侧总容量约66MW)及后续所有新建、收购的新能源项目。
2.3.招标采购项目工期:2023年7月16日至2024年7月15日(以合同签订时间开始计算服务期,为期一年)。
2.4.招标范围
招标项目划分为1个标段,具体为:
标段编号 | 标段名称 | 招标范围 | 标书售价 |
CHDTDZ038/21-QT-00501 | 2023-2024年新能源场站委托运维服务 | 2023-2024年新能源场站所属全部发电主要设备、辅助设备、公共设备、附属设备(含新能源远程集控中心)及其相关的生产设施(以电网、合作方产权(租赁协议)划定界限)的运行、维护、巡检、故障处理、消缺、值守等工作 | 200元 |
我公司对于购买标书的各投标单位在开具标书费发票,以及选择增值税普通发票的中标单位在开具代理服务费发票时采取电子发票方式,不再提供纸质发票。请各投标单位登录华电集团 业务系统,在“电子招投标>发票管理”菜单中查看、下载电子发票。
三、 投标人资格要求
【2023-2024年新能源场站委托运维服务】
1.投标人为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合法注册的独立法人或其他组织,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能力,具有独立订立合同的权利。
2.没有处于被责令停产、停业或进入破产程序,生产经营正常且具备合同履约能力。
3.没有处于市场监督管理机关或中国华电集团 或招标人上一级管理单位或招标人相关文件确认的禁止投标的处罚期间内。
4.与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者个人,不得参加投标。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标段投标或者未划分标段的同一招标项目投标。
5.投标人不得被市场监督管理机关全国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 )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在评标期间尚未解除的); 投标人不得被“信用中国”网站 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在评标期间尚未解除的)。
6.投标人不得被国家应急管理部 列入安全生产失信联合惩戒“黑名单”名单(在评审期间尚未解除的)。
7.资质等级要求:投标人具有《承装(修、试)电力设施许可证》承修类四级及以上资质证明。
8.业绩要求:从 2020年1月1日至投标截止日,应具有至少2份国内50MWp及以上光伏电站运维服务的合同业绩(单个合同期不少于1年,附合同封面、项目实施内容、签字页等关键页影印件)。
9.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四、 招标文件的获取
4.1.
4.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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