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一章 公开招标
1.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名称为:国华投资国华(湖南)新能源 耒阳市淝田光伏项目前期咨询服务,项目招标编号为:CEZB230003964, 本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进行国内资格后审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 项目概况、招标范围及标段(包)划分:2.1.1项目概况:耒阳市淝田镇光伏发电项目位于湖南省衡阳市耒阳市。拟建项目站址中心点位于东经112°48′45.96″、北纬26°30′58.05″,行政隶属湖南省耒阳市。站址位于耒阳市西北部约2km处的山体上部及顶部区域。拟建项目本次勘察场地海拔高程在100-160m之间,拟建场区中心距耒阳市城区直线距离约10km。场区西侧有G107,场区有乡村道路连接,交通条件较便利。目前场地主要为荒坡、灌木林等。场地主要坡朝向为南、东西南及东西向坡,坡度为15°~30°。本光伏电站总装机容量为70MW,直流91.569MWp,全部为单晶硅电池组件,拟采用双面双玻655Wp规格的单晶硅电池组件,组件数量共计139800块,预计年平均发电量为9106万 kW·h,年平均利用小时数为994 h。
2.1.2招标范围:本项目为国华投资国华(湖南)新能源 耒阳市淝田光伏项目前期咨询服务,工作内容包括但不限于(详细范围见招标文件):
前期手续办理:前期支持性文件的编制服务工作,并组织开展报告评审工作,取得行政主管部门批复意见或在相应政府管理部门进行备案。不限于1.可行性研究报告编制服务(详细范围见招标文件);2.安全预评价备案;3.军事设施调查批复;4.文物勘探报告及批复;5.环境影响报告及批复;6.水土保持方案报告及批复;7.社会稳定风险评估报告及批复文件;8.林地可行性研究报告编制及林地手续报批,9.地形图测绘(具体详见第五章委托人要求);
招标范围未明示,需取得投决、开工前必须开展的有关工作。
2.1.3服务期:签订合同之后,投标人接招标人开展工作书面通知后3个月完成不仅限于招标范围内前期手续办理所有工作(具体工期要求见第五章委托人要求);
序号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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专题名称 |
工期(平行时间)以接到甲方通知为准 |
1 |
前期手续 |
可行性研究报告编制服务 |
30天内 |
2 |
安全预评价备案 |
30天内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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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 |
军事设施调查 |
10天内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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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 |
文物勘探报告 |
15天内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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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 |
环境影响报告及批复 |
60天内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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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 |
水土保持方案报告及批复 |
60天内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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7 |
社会稳定风险评估报告及批复文件 |
15天内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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8 |
林地可行性研究报告编制及林地手续报批 |
90天内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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9 |
地形图测绘 |
20天内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