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一章 公开招标
1.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名称为:安徽公司马鞍山电厂人工智能技术在码头自动化清洁卸煤中的研发与应用公开招标,项目招标编号为:CEZB230603767, 本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进行国内资格后审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 项目概况、招标范围及标段(包)划分:国能神皖马鞍山发电 位于马鞍山市慈湖开发区。建设有四台330MW发电机组,总装机1320MW。一期两台1996年正式投产发电,二期两台2006年正式投产发电。电厂专用煤炭码头共有三个泊位,安装有6台500t/h桥式抓斗卸船机。卸下的煤通过码头皮带机(#1A/B)、栈桥皮带机(#2A/B)运出码头区域。
本次招标范围为针对国能神皖马鞍山公司《人工智能技术在码头自动化清洁卸煤中的研发与应用》科技项目开展研发、产品设计、供货(含软、硬件)、施工、技术服务、试验、调试、试运行、培训、验收(含现场实施评价及专家评审)等工作,并保证所完成的项目能够满足技术规范约定的各项要求。
2.1.1 主要研究内容及预期目标:本科技创新项目研究的范围是码头全流程的智能化解决方案,包括1台抓斗卸船机无人驾驶研究、1台清舱机无人驾驶研究、1台清扫机无人驾驶研究、防撒煤抓斗研究、码头智能控制、5G传输网络通讯设备RRU、BBU与码头人工智能技术应用数据传输融合应用研究、以及各装备协同作业控制平台研究等。本项目拟对1台抓斗卸船机、1台清舱机、1台清扫车实施电控技术改造,在保持原操作系统不变的情况下,机上加挂环境识别硬件、软件及5G接入设备(路由及5G CPE等);同时在码头值班室设立系统控制中心和5G汇聚终端设备。操作员在值班室内设置参数、下达卸船指令,通过5G低时延的传输网络自动调度流程各设备运行,实现无人卸船、无人清舱、无人清扫、实现码头自动化清洁,卸煤无人作业。本项目为一个标段。
2.1.2 项目总工期:签订合同后15个月完成研究及实施。
详见招标文件第五章技术规范书。
2.2 其他:/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 资质条件和业绩要求:
【1】资质要求:投标人须为依法注册的独立法人或其他组织,须提供有效的证明文件。
【2】财务要求:/
【3】业绩要求:2018年4月至投标截止日(以合同签订时间为准),投标人须至少具有火电厂或港口卸船机无人值守改造业绩1份,或火电厂或港口卸船机电控系统改造业绩1份。投标人须提供能证明本次招标业绩要求的合同证明扫描件,合同扫描件须至少包含:合同买卖双方盖章页、合同签订时间和业绩要求中的关键信息页;合同须与火电厂或港口用户直接签订,分包合同无效。
【4】信誉要求:/
【5】
【6】其他主要人员要求:/
【7】设备要求:/
【8】其他要求:/
3.2 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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