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标编号:CHDTDZ049/22-SJ-002)
一、 招标条件
华电江西发电 相关项目江西华电吉安永丰120万千瓦抽水蓄能电站预可行性研究阶段勘察设计已由华电江西发电 批准, 本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进行公开招标。
二、 项目规模和招标范围
2.1.招标采购项目
2.2.项目规模:规划总装机容量1200MW(4×300MW)
2.3.招标采购项目工期:计划预可行性研究报告勘察设计合同签订后3个月内完成地质勘探外业及相关实验、4个月内完成预可研报告送审稿编制工作并具备外审条件、5个月内完成预可研报告外部审查取得批复意见。
2.4.招标范围
招标项目划分为1个标段,具体为:
标段编号 | 标段名称 | 招标范围 | 标书售价(元) |
CHDTDZ049/22-SJ-00201 | 江西华电吉安永丰120万千瓦抽水蓄能电站预可行性研究阶段勘察设计 | 按照国家和行业有关规程和规范规定的内容和深度,规范开展江西华电永丰抽水蓄能电站工程的勘察、设计、科研及相关配合服务等工作,编制完成抽水蓄能电站预可行性研究阶段勘察设计报告及满足本阶段工作的相关专题研究报告,配合预可研阶段成果咨询、审查,并取得预可研成果审查意见。 | 1000 |
注:勘察设计单位应提交包括地勘资料等完整的勘察设计成果资料。
我公司对于购买标书的各投标单位在开具标书费发票,以及选择增值税普通发票的中标单位在开具代理服务费发票时采取电子发票方式,不再提供纸质发票。请各投标单位登录华电集团 业务系统,在“电子招投标>发票管理”菜单中查看、下载电子发票。
三、 投标人资格要求
【江西华电吉安永丰120万千瓦抽水蓄能电站预可行性研究阶段勘察设计】
1.投标人为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合法注册的独立法人或其他组织,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能力,具有独立订立合同的权利;
2.投标人没有处于被责令停产、停业或进入破产程序,且资产未被重组、接管和冻结;
3.投标人没有处于行政主管部门或中国华电集团 相关文件确认的禁止投标的处罚期内;
4.与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者个人,不得参加投标。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标段投标或者未划分标段的同一招标项目投标;
5.投标人不得被市场监督管理机关在全国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 )中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在评标期间尚未解除的)。
6.投标人不得被“信用中国”网站 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在评标期间尚未解除的);
7.投标人应具有有效的工程设计综合资质甲级或工程设计电力行业甲级资质或工程设计电力行业(水力发电)专业甲级资质,同时具有有效的工程勘察综合资质甲级。
8.投标人自2013年1月1日至投标截止日(项目核准或投运时间在此时间内)具有至少1项已核准(或已投运)单个项目总装机容量100万千瓦及以上抽水蓄能电站(或常规水电站)可研或施工图阶段勘察设计合同业绩(业绩证明材料:包含封面、工作范围、签订时间、签字盖章页等的合同扫描件;核准证明(或投运证明)等文件)。
9.招标人不接受 2019年至 2021年 连续三年亏损的投标人;投标人注册成立不足三年的,不接受自成立以来一直亏损的投标人;
10.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四、 招标文件的获取
4.1.
4.2.
没有在中国电力招标采购网(www.dlztb.com)上注册会员的单位应先点击注册。登录会员区根据招标公告的相应说明获取招标文件!详细了解项目情况请联系如下人员:
联系人:李杨
咨询电话:010-51957458
手 机:13683233285
传 真:010-51957412
QQ:1211306049
微信:Li13683233285
邮箱:1211306049@qq.com
来源:中国电力招标采购网 编辑:dljc