翼城县全域旅游配套基础设施提升项目---泰山路道路改造工程施工监理 招标公告 项目编号:SXLF14102220230418JL008-011. 招标条件本招标项目翼城县全域旅游配套基础设施提升项目---泰山路道路改造工程施工监理已由翼城县行政审批服务管理局以翼审管审字(2021)7号文件批准建设, 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施工进行公开招标。 2. 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2.1项目名称:翼城县全域旅游配套基础设施提升项目---泰山路道路改造工程施工监理 2.2项目地点:翼城县城区。 2.3建设规模及内容:泰山路道路改造工程北起红旗街,南至解放街,道路全长 550.122 米,红线宽度9米,建设内容包括现状道路病害处理、现状路面加铺沥青、更换侧石及人行道砖、现状挡墙拆除后重建、路边新增雨水篦子、道路两侧立面整治等。 2.4财政审定金额:4.494763 万元 2.5招标范围: 翼城县全域旅游配套基础设施提升项目---泰山路道路改造工程施工图纸设计中全部工程内容的监理工作及后续相关服务。 2.6监理服务期限:45日历天。 2.7质量要求:必须达到国家质量验收标准合格 2.8标段划分:本项目不分标段 3. 投标人资格要求 3.1投标人在中华人民共和国依法注册,具有独立的法人资格; 3.2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同时做为投标人参加本项目的投标; 3.3投标人须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市政公用工程专业监理丙级及以上资质或工程监理综合资质,并在人员、试验检测仪器设备、资金方面具有相应的监理能力,其中,投标人拟派项目总监理工程师须具备市政专业国家级注册监理工程师资格; 3. 4投标人在“信用中国”网站中未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及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在“中国裁判文书网”中查询企业、法定代表人和拟派往本工程的项目经理近三年内无行贿犯罪记录;3. 5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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