受中国邮政集团 苏州市 (以下简称“招标人”)委托,就中国邮政集团 江苏省 苏州市 全区安防设备及集成服务采购项目进行国内公开招标,有意向的潜在投标人(以下简称投标人)可前来投标。
1.招标编号:JSszCG-2023-0334
2.项目概述:
2.1、项目
2.2、服务
2.3、服务期限:本项目服务期限为1年,自合同签订生效之日起计算。
2.4、本项目不划分标包。
3.招标内容:
3.1、中国邮政集团 江苏省 苏州市 全区安防设备及集成服务采购项目招标内容包括苏州全区(含区县公司)金融网点对讲、出入口控制系统设备采购及集成服务,主要设备包括IP对讲主机37台,IP对讲面板52个,出入口控制主机26台,识读/验证设备242个,磁力锁161个,安防系统相关辅材及集成455套,详见招标文件技术服务规范。
3.2、本项目设置最高限价49.613万元(含税),投标人投标报价高于最高限价的,其投标将被否决决。
4.中标原则:本项目采用综合评分法进行评分并计算投标人得分,根据评标委员会提出的投标人排名建议,由一名投标人中标。
5.投标人资格条件:
5.1、投标人须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及其它相关的国家法律、行政法规的规定,具有良好的信誉和诚实的商业道德,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提供法人或其他组织的营业执照等证明文件,复印件加盖公章)
5.2、投标人须能够提供增值税专用发票。(提供证明材料或承诺书加盖公章)
5.3、投标人须具备为本项目提供服务的能力,能够满足本次项目招标文件中提出的相关重要技术要求和服务标准。(提供证明材料或承诺书加盖公章)
5.4、投标人参加采购活动近三年内(成立时间不足三年的、自成立时间起)无重大事故、在经营活动中无重大违法、违规记录,查询
5.5、投标人在信用中国网站未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企业经营异常名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查询
5.6、投标人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投标人,不得参加同一分包或者未划分分包的同一项目采购活动。(提供承诺书加盖单位公章)
5.7、与邮政无投资关系且存在以下情况的,不得参加采购活动:邮政领导人员及其亲属和其他特定关系人、邮政员工持股(限非上市公司),以个人身份(组织委派的除外)担任法人、董事长、总经理、监事的企业,以及邮政所属工会或员工集体出资成立的企业。(提供承诺书加盖单位公章)
5.8、本项目不接受被中国邮政集团 或中国邮政集团 江苏省 或中国邮政集团 苏州市 列入黑名单且在限制范围内(包括期限及区域)的投标人投标。(提供承诺书加盖单位公章)
5.9、投标人如为外地企业,须在苏州市有固定的售后服务机构或承诺在中标履约前在苏州市设立售后服务机构。(提供相关资料或承诺并加盖公章)
5.10、本项目接受代理商投标。投标人如非原厂,须出具原厂授权书。(提供有效的原厂授权书)
5.11、投标人须具备省级及以上安防协会颁发的安防工程企业设计施工维护能力资质贰级及以上资质或具备电子与智能化工程专业承包贰级及以上资质。(提供有效的资质证书复印件加盖公章)
5.12、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且不得分包、转包。(提供承诺书加盖公章)
注:本次资格审查采用资格后审制,资格审查标准和内容详见招标文件。投标人须按照“第四章投标文件格式”的要求提供上述资格要求的有效证明材料,否则,其投标将被否决。
6.招标文件的获取方式:
6.1、购买/发放招标文件时间:2023年4月11日-2023年4月17日,工作日上午9:00至12:00,下午14:00至17:00;
6.2、购买/发放招标文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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来源:中国电力招标采购网 编辑:dljc