华能华北 天津赛达能源服务公司一期盛达路、天源道12.4377兆瓦屋顶分布式光伏项目施工及辅材招标招标公告
(招标编号:HNZB2023-02-1-014)
项目所在地区:天津市
1. 招标条件
本华能华北 天津赛达能源服务公司一期盛达路、天源道12.4377兆瓦屋顶分布式光伏项目施工及辅材招标已由项目审批机关批准,项目资金为企业自筹, 本工程已具备招标条件,现进行公开招标。
2. 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 建设地点: 天津市
2.3 标段划分: 华能华北 天津赛达能源服务公司一期盛达路、天源道12.4377兆瓦屋顶分布式光伏项目施工及辅材招标标段包1
2.4 施工地点: 天津市西青区
2.5 计划工期: 2023年3月1日开工,总工期两个月。具体开工日期,以监理发出的开工令为准。
招标范围:工程承包范围:依据现场施工情况,配合设计单位对设计方案优化调整,按照招标方及设计方案要求供货、施工、调试、验收。负责协助建设单位与相关方沟通协调、相关协议签订,负责建设场地的落实,负责并网验收工作。项目已完成屋顶租赁协议签订、合同能源管理协议签订及集团备案工作,投标方无需重复该部分工作。
屋顶光伏电站的施工、建筑、安装、原配电装置改造、调试及并网验收、手续办理、协调工作、质量监督、专项验收、竣工验收等。光伏组件系统监测APP软件平台安装部署,监控系统可监视到每个并网点发电量、逆变器数据等信息,并具有相应的数据统计分析功能、故障检测、运维派单、拓展、 主要工作内容包括但不限于: A.设备采购供货,包括但不限于:组串式逆变器、支架、并网柜、电缆、控制缆、通信缆、云系统在线监控、防雷接地网、接地极、屋面防水材料、加固材料等一切设备及施工辅材的采购;数据采集单元通信或数据集中如产生费用,应按照质保时间预缴,或项目投运时预留质保期内通信费用,按周期缴纳;所有设备和相关试验需满足并符合电网公司对项目接入的各项要求;另外需提供备品备件、专用工具及消耗品等。 B.项目所需的材料采购、制作及安装,包括但不限于光纤、电缆槽盒、接地扁钢、标识标牌、电缆标示桩等工程配套设备设施及其相关的材料,最终满足工程需要。 C.项目工程,包括但不限于:项目所有进场道路和场内道路的新建和改扩建、道路障碍物清除、屋顶障碍物清除、光伏组件支架基础、接地、消防、给排水、挡护、屋顶防水处理、彩钢瓦施工、屋顶加固处理、加固措施等相关工作,以及所有需要进行配套的工作。施工期的施工用水、用电、通讯等临时设施由投标人自行解决,施工过程中造成的设备损坏、丢失及周边道路、环境破坏由施工方负责。 D.完成项目自查验收、质量监检、并网验收、竣工后的厂房荷载测算、防雷检测、安全、消防、档案、环保水保、节能、劳动安全卫生、竣工及国家验收等国家规定相关评价项目全过程工作,以上工作内容的费用包含在投标报价中。工程的临建设施用地由投标人负责办理相关用地手续并承担相应费用,招标人予以协助。 E.项目设备性能试验、交接试验、取样送检由投标人按照招标人要求委托有相应资质的单位承担。若性能试验不满足设计性能指标,投标人负责消缺、整改直至满足要求。 F.其它招标文件中未明确列出,但对于一个光伏项目的功能、安全、稳定运行必不可少的以及满足电网公司接入运行要求、满足国家及 竣工验收需求的建筑、设备、材料及服务等。 G.服从招标人和监理人的工作安排。 H.负责光伏组件系统监测APP软件安装部署,摄像头安装及调试,监控系统可监视到发电量、逆变器数据等信息,并具有相应的数据统计分析功能、故障检测、运维派单、拓展、 I.负责工程内外部所有手续办理和协调工作,与相关单位、屋顶产权方的协调并代理建设单位办理相关协议签订,办理与项目施工有关的许可文件并承担相应费用,组织专家评审费用、开工、专项及竣工验收等手续办理,电网接入申请及批复、并网验收及购售电合同、电费结算协议等手续办理及相关费用。 3.1 通用资格条件 (1)投标人为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合法注册的独立法人或其他组织,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能力,具有独立订立合同的权利; (2)投标人财务、信誉等方面应具备下列条件: 1)没有处于被行政主管部门责令停产、停业或进入破产程序; 2)没有处于行政主管部门或 系统内单位相关文件确认的禁止投标的范围和处罚期间内; 3)近三年没有骗取中标或严重违约,没有经有关部门认定的因其施工引起的重大及以上质量事故或重大及以上安全事故; 4)未被市场监督管理部门在全国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中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或者经营异常名录; 5)未被最高人民法院在“信用中国”网站( )或各级信用信息共享平台中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 6)与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者个人,不得参加投标;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标段投标或者未划分标段的同一招标项目投标。 3.2 专用资格条件 (1)投标人具有电力工程施工总承包叁级及以上资质,具有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安全生产许可证且在有效期内。 (2)投标人须提供自2019年1月1日至今,至少1项与本项目类似的容量不低于10兆瓦的光伏发电工程业绩,或累计容量10兆瓦以上光伏电站工程总承包业绩。。 (3)投标人拟派项目经理须取得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贰级及以上注册建造师资格证书和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并具备5年以上施工现场管理经验;同时必须为本公司的在职正式员工,并提供近半年的社保证明材料;自2019年1月1日至今以项目经理身份完成过光伏施工工程业绩,须附公司任命文件复印件、或合同复印件或扫描件。 (4)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3. 投标人资格要求
4.
项目 联系人:李工
咨询电话:010-51957458
传真:010-51957412
手机:18811547188
QQ:121130604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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备注:欲购买招标文件的潜在投标人,注册网站并缴纳因特网技术服务费后,查看项目业主,招标公告,中标公示等,并下载资格预审范围,资质要求,招标清单,报名申请表等。为保证您能够顺利投标,具体要求及购买标书操作流程按公告详细内容为准,以招标业主的解答为准本。