项目编号:SXLF14102420230112-SSJ001-01 1. 招标条件 洪洞县县城雨污分流管网改造工程(2021-2023年度)项目已由洪洞县行政审批服务管理局以洪行审发[2022]134号文件批准建设,建设资金来源为县财政解决。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太原市雄鑫工程招标代理咨询 受招标人洪洞县住房和城乡建设管理局委托,就洪洞县县城雨污分流管网改造工程(2021-2023年度)项目设计进行公开招标。 2. 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 招标项目 2.2 建设 2.3 建设规模及内容:规模为改造管网长度75283米,新建、改造雨水检查井10686座,修复因施工而破坏的路面123790.61平方米,新建两座雨水提升泵站;主要建设内容为恒富东街、玉峰东街、玉峰中街、飞虹东街、飞虹中街、飞虹西街、虹通北路、虹通南路、涧桥北路、朝阳西街、古槐北路、新开路、关帝楼街、文庙街、牛站西街、估依街、府前街、公园街、古槐南路、涧桥南路、滨河东路、康源路、富康路、古羊路等现状雨污合流管道作为污水管网,新建雨水管网及相关附属构筑物并修复因此而破坏的道路与绿化。 2.4 项目总投资:43565.45万元; 2.5招标范围:本工程的初步设计(含概算编制)、施工图设计及开工至竣工验收合格期间所有相关设计工作; 2.6设计服务期限:60日历天 2.7质量标准:达到国家规定的现行标准和设计深度;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具有有效的企业法人营业执照和企业基本账户开户许可证或基本存款账户信息; 3.2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同时做为投标人参加本项目的投标; 3.3在“信用中国”网站中未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未被列入企业经营异常名录,未被列入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在“中国裁判文书网”中查询企业、法定代表人和拟派往本工程的 3.4 投标人须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市政行业(道路工程、排水工程)专业设计甲级及以上资质或工程设计综合甲级资质,有效的营业执照,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设计能力;拟派本项目的 3.5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4、技术成果经济补偿 本次招标对未中标人投标文件中的技术成果不给予经济补偿。 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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