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标公告
1 招标条件
本贵州公司六盘水新能源公司水城区西部送出线路工程通信、网安设备采购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通信、网安等设备进行公开招标。
2 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 招标编号:CWEME-2505GZ-W016
2.2 建设地点:贵州省六盘水市水城区杨梅乡台沙村(水城区220kV 发耳
升压站)、水城区猴场乡黄果树村(水城区220kV 猴场升压站)、水城区发耳镇
马口村(发耳电厂500kV 升压站)
2.3 建设规模:540MW
2.4 建设工期:所有设备交货期于2025 年6 月30 日前货到现场
2.5 设备名称:通信、网安等设备
2.6 数量:1 批
2.7 技术规格:详见技术规范
2.8 招标范围:包括但不限于以下物资及安装调试:
1、安全稳定控制系统(两套,发耳站、猴场站各一套);
2、一次调频控制系统(两套,发耳站、猴场站各一套);
3、二次安防系统(两套,发耳站、猴场站各一套);
4、站内通信设备(两套,发耳站、猴场站各一套);
5、对外通信(两套,发耳站、猴场站各一套);
6、光纤通信(两套,发耳站、猴场站各一套);
7、省、地调通道调试费(两项,发耳站、猴场站各一项)
8、安全稳控装置改造(发耳电厂500kV 侧);
9、失步解列改造(发耳电厂500kV 侧);
10、宽频同步相量测量系统改造(发耳电厂500kV 侧);
11、直流在线监测(发耳电厂500kV 侧);
12、并联电容器(发耳电厂500kV 侧);
13、调度数据网A、B 平面升级改造(发耳电厂500kV 侧);
14、微机五防扩容改造(发耳电厂500kV 侧);
15、计算机监控系统扩容改造(发耳电厂500kV 侧);
16、主变测控屏(发耳电厂500kV 侧);
17、主变保护屏A、B、C(发耳电厂500kV 侧);
18、时钟同步系统屏(发耳电厂500kV 侧);
19、故障录波改造(发耳电厂500kV 侧);
20、远动通信屏(发耳电厂500kV 侧);
21、公用测控屏;
22、电能质量在线监测系统屏;
23、500kV 断路器保护测控屏;
24、发电计划曲线工作站;
25、新能源调度自动化接入屏;
26、网络管理与控制屏;
27、二次安全防护屏。
2.9 交货地点:贵州省六盘水市水城区杨梅乡台沙村(水城区220kV 发耳
升压站)、水城区猴场乡黄果树村(水城区220kV 猴场升压站)、水城区发耳镇
马口村(发耳电厂500kV 升压站)
2.10 交货期:2025 年06 月30 日前
2.11 其他:无
3 投标人资格要求
3.1 通用资格条件
3.1.1 投标人须具有独立法人资格或其他组织。
3.1.2 财务要求:没有处于被责令停产、停业或进入破产程序,且资产未被
重组、接管,也未被司法机关采取财产保全或强制执行措施。
3.1.3 投标人不得存在以下情形之一:
(1)在信用中国网站(查询网址:https://www.creditchina.gov.cn/)被列入严重失信主体名单,且有效期结束时间晚于投标截止日的;
对于中标候选人/中标人,将在采购评审、中标公示、合同签订等关键环节
进行复核,如存在违反上述否决投标条款情形的,不予授标或不签订合同。上述
否决投标条款所涉及的事项,接受社会监督,投标人及其利害关系人可按照招标
文件载明的方式进行举证。
3.2 专用资格条件
3.2.1 资质等级要求:(1)投标人应具有电子与智能化工程专业承包二级
及以上资质。
(2)安全生产许可证;
(3)CS 信息系统建设和服务能力等级证书二级及以上;
(4)本次招标生产商与代理商不得同时参与投标。
3.2.2 国家规定的其他条件(如国家强制性行业要求、资格条件等):无
3.2.3 业绩要求:投标人需提供近三年(2022 年01 月至今,以合同签订日期计算)具有通信类设备或同类设备供货业绩不少于3 个,提供反映有效信息的证明材料,证明材料须至少包含:合同首页、合同买卖双方签字盖章页、合同签订时间页、能够反映上述业绩要求相关的相关内容页以及供货证明(供货证明须由最终用户盖章,可以是验收证明、使用证明、回访记录或其他能证明供货的材料)
3.2.4 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2.5 本次招标接受代理商投标。
3.3 特别说明
3.3.1 具备与本次招标项目同品类的集团公司准入供应商资格的投标人,视为评标办法前附表之一的 2.1.2 资格评审标准(如采用资格后审)已通过初步评审,但评标办法前附表之一的其他评审标准需满足本次招标文件要求;未具备集团公司准入供应商资格的投标人,需满足本次招标文件投标人资格要求及“评标办法前附表之一”通过初步评审后,方可进入详细评审阶段。
3.3.2 参与本次投标且未在准入白名单内的投标人若通过本次招标初步评审,则自动补充到相应品类白名单内,有效期与(日期)公示的中国大唐集团有限公司准入供应商名单有效期保持一致。
3.3.3 首台(套)装备、首批次材料、首版次软件参与投标时,属于工业和信息化部等部门相关名录所列首台(套)装备、首批次材料、首版次软件的,以及《中央企业科技创新成果推荐目录》成果的,仅需提交正式印发的名录文件并说明本次投标属于名录中的哪一项,即视同满足市场占有率、使用业绩等要求。
招标文件售卖截至时间:2025-05-12 17:00:00本项目实行在线售卖招标文件。欲购买招标文件的投标人请联系办理供应商会员事宜,成为正式供应商后根据招标公告的相应说明在线完成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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