黄河公司海西 所属蓄积、乌兰光伏电站组件支架水泥墩
基础修复项目招标公告
项目名称:黄河公司海西 所属蓄积、乌兰光伏电站组件支架水泥墩基础修复项目
合同编
招标项目编
委托
青海黄河上游水电开发 乌兰太阳能发电
黄河水电物资 受国家电投*公司的委托,就黄河公司海西 所属蓄积、乌兰光伏电站组件支架水泥墩基础修复项目进行公开招标,投标人中标后与委托人签订合同。现将有关事宜公告如下:
1.1项目概况
蓄积光伏电站位于德令哈市西出口光伏产业园区,距离德令哈市区约25km,平均海拔3120m,占地面积约1.3k㎡,交通便利。电站电池组件桩基础为现浇混凝土桩基础,基础中设置有钢筋笼,桩基础直径为25cm,露出地面高度20cm至80cm不等。
乌兰光伏电站位于青海省乌兰县希里沟镇境内的戈壁滩上,距离乌兰县城12km,平均海拔3000m,占地面积约1.2k㎡,交通便利。电站电池组件桩基础为现浇混凝土桩基础,基础中设置有钢筋笼,桩基础直径为30cm,露出地面高度20cm至80cm不等。
因蓄积光伏电站和乌兰光伏电站子阵区土壤有盐碱腐蚀性,部分支架混凝土灌注桩基础腐蚀及风化侵蚀较严重,对支架稳定性造成安全隐患,两站共需处理风化桩基础共计5000根。
青藏高原属高原性气候,高寒缺氧,全年冷期长,温差变幅大,太阳辐射强,气候日差较大,气温变差较大。设备使用环境温度-27℃~35℃。
1.2招标范围及主要工作内容
1.2.1招标范围
黄河公司海西 所属蓄积、乌兰光伏电站组件支架水泥墩基础修复。
1.2.2主要工作内容
对于海西 所属蓄积、乌兰光伏电站组件支架5000根已腐蚀混凝土灌注桩基础进行修复,工作内容包括不限于基础清理及回填、混凝土浇筑及养护等工作。
1.2.4项目实施地点及项目工期
(1)工作
(2)工期:
计划总工期为2025年6月1日-2025年7月30日,两站顺序施工,具体开工时间以甲方通知为准。
1.3资金来源
项目资金由委托人利用自有资金和银行贷款予以解决,资金已落实。
1.4投标人资格
1.4.1法人地位
投标人必须是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市场监管部门注册,具有独立法人和一般纳税人资格的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及以上资质的企业。
投标人须具有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
本工程不接受联合体投标,不允许分包、转包。
1.4.2项目主要人员资格
(1)项目经理须具有建筑工程专业二级注册建造师执业资格证书、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B证)。
(2)安全负责人(或专职安全员)具有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C证)。
1.4.3商业信誉
投标人应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不存在被列为失信被执行人的情形,具体认定以信用中国( )网站检索结果为准。
1.4.4财务状况及资信
近三年财务和资信状况良好。没有财产被接管、冻结或处于亏损、破产状态。应提供经独立审计机构出具的财务审计报告和报表、银行出具的资信证明、纳税人资格证明。
1.5业绩
投标人在投标基准日期的近5年内,承担过至少3项土建设施修缮项目合同业绩(附合同复印件及用户证明复印件)。
1.6资格后审
招标人将根据投标人提供的投标文件在评标阶段对其进行资格后审,对资格审查不合格的投标人,将不进入下一阶段评审,其后果由投标人自行承担。
1.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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联系人:李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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