深圳供电 2025年重要活动保供电构网型电化学储能系统租赁服务第二批次服务框架公开招标招标公告
(招标编号:CG0900022002049367)
1.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深圳供电 2025年重要活动保供电构网型电化学储能系统租赁服务第二批次服务框架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和招标范围
2.1项目概述:为做好深圳 2025年重要活动保供电工作,按照相关要求,对公司2025年重要活动采用构网型电化学储能系统进行保供电,故向社会采购构网型电化学储能系统租赁服务,主要包含储能系统方案设计、设备租赁、调试、运维、保险、设备拆除、能源成本及其他评审报验等。储能系统设备及服务技术要求详见附件1(设备技术条件书)与附件2(服务技术条件书)。预计采购金额3200.14万元。
框架有效期:框架协议生效时间(协议签订时间或上一个框架协议失效时间,以晚到者为准)至2025年12月31日。实际采购金额不超过预计采购金额的100%。
备注:
1.执行增值税率定额税率,税率为6%,若遇到国家政策或其他原因发生税率发生调整,则按国家发布的最新标准进行调整。
2.本项目应在2025年8月31日前并网投产,租赁天数预估106天,结算以实际执行的租赁天数为准,每天按24小时计算,不足1日的费用按租赁时长(h)/24h*中标单价进行折算。
3.结算方式:采用总价合同,据实结算,最终结算金额=实际租赁天数*中标单价进行结算。最高结算金额不超过预计采购金额的100%。
2.2招标范围:为做好深圳 2025年重要活动保供电工作,按照相关要求,对公司2025年重要活动采用构网型电化学储能系统进行保供电,故向社会采购构网型电化学储能系统租赁服务,主要包含储能系统方案设计、设备租赁、调试、运维、保险、设备拆除、能源成本及其他评审报验等。储能系统设备及服务技术要求详见附件1(设备技术条件书)与附件2(服务技术条件书)。预计采购金额3200.14万元。
框架有效期:框架协议生效时间(协议签订时间或上一个框架协议失效时间,以晚到者为准)至2025年12月31日。实际采购金额不超过预计采购金额的100%。
备注:
1.执行增值税率定额税率,税率为6%,若遇到国家政策或其他原因发生税率发生调整,则按国家发布的最新标准进行调整。
2.本项目应在2025年8月31日前并网投产,租赁天数预估106天,结算以实际执行的租赁天数为准,每天按24小时计算,不足1日的费用按租赁时长(h)/24h*中标单价进行折算。
3.结算方式:采用总价合同,据实结算,最终结算金额=实际租赁天数*中标单价进行结算。最高结算金额不超过预计采购金额的100%。
2.3招标项目所在地区:深圳市(含深汕区)
2.4资格审查方式:资格后审
2.5招标分类:框架(框架协议生效时间(协议签订时间或上一个框架协议失效时间,以晚到者为准)至2025年12月31日。实际采购金额不超过预计采购金额的100%。)。
2.6标的清单及分包情况:
序号 | 标的 | 概算金额(万元) | 标包名称 | 标包金额(万元) | 最高限价(万元) | 招标文件收取费用(元) | 投标保证金(元) |
1 | 2025年重要活动保供电构网型电化学储能系统租赁服务 | 3200.14 | 2025年重要活动保供电构网型电化学储能系统租赁服务 | 3200.14 | 3200.14 | 不收取 | 不收取 |
说明:
(1)结算方式:采用总价合同,据实结算,最终结算金额=实际租赁天数*中标单价进行结算。最高结算金额不超过预计采购金额的100%。
(2)框架招标有效期及要求:框架有效期:框架协议生效时间(协议签订时间或上一个框架协议失效时间,以晚到者为准)至2025年12月31日。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通用资格要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