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招标项目名称为: 哈密煤电公司花园电厂、大南湖电厂石灰石框架采购公开招标, 本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进行国内资格后审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 项目概况、招标范围及标段(包)划分: 能源哈密煤电有限公司大南湖电厂(以下简称“大南湖电厂”),位于哈密市境内,距哈密市正南方向约13km处的花园乡,处于软质戈壁滩的东边缘,哈罗公路从厂区东侧通过,交通较为便利。大南湖电厂一期工程为2×300MW、亚临界、一次再热、三缸双排汽、直接空冷抽汽凝汽式汽轮发电机组,汽轮发电机为北重汽轮机厂310MW汽轮发电机组,锅炉为哈尔滨锅炉厂股份有限公司1038t/h自然循环汽包炉,2011年9月和11月,2台机组分别投产。花园电厂位于新疆哈密市境内,哈罗公路79公里处,处于软质戈壁滩,哈罗公路从厂区西侧通过,交通较为便利。花园电厂工程为4×660MW、超临界、一次中间再热、三缸四排汽、直接空冷凝汽式汽轮发电机组,锅炉为上海锅炉厂股份有限公司2236t/h直流塔式炉,燃用煤种为大南湖煤矿自行生产用煤;汽轮发电机为东方电气集团660MW汽轮发电机组。
招标范围:花园电厂采购石灰石数量142000吨 大南湖电厂采购石灰石数量51000吨。石灰石技术参数要求为:CaO≥51%,MgO≤2%,SiO2≤1.5%,黏土含量≤2%,颗粒尺寸:5-20mm。
交货期:合同签订后一年内分批交货,具体交货时间以招标人通知为准。
2.2 其他:/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 资质条件和业绩要求:
【1】资质要求:(1)投标人须为依法注册的独立法人或其他组织,须提供有效的证明文件;
(2)投标人为生产商须提供有效的石灰石矿源(货源)厂家的采矿许可证、安全生产许可证的证明文件;投标人为代理商须提供石灰石矿源(货源)厂家的代理授权书和石灰石矿源(货源)厂家的采矿许可证、安全生产许可证的证明文件;
【2】财务要求:/
【3】业绩要求:2020年5月至投标截止日(以合同签订时间为准),投标人须至少具有已完成的石灰石销售合同业绩2份,且单份合同供货量2000吨及以上(若合同无明确总量,需提供甲方证明材料)。投标人须提供能证明本次招标业绩要求的合同扫描件,合同扫描件须至少包含:合同买卖双方盖章页、合同签订时间和业绩要求中的关键信息页。用户证明须由最终用户盖章,可以是验收证明、使用证明、回访记录或其他能证明合同标的物已履约完成的证明材料。标的物已执行完成的材料。
【4】信誉要求:/
【5】其他要求:投标人须提供第三方检测机构出具的对应矿源石灰石样品化学成分检验报告。
3.2 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3 本项目接受代理商投标。
4.招标文件的获取
4.1 招标文件开始购买时间2025-04-27 10:00:00,招标文件购买截止时间2025-05-06 16:00:0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