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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年火电副产品及外委业务、新能源项目专项审计服务公开招标项目招标公告

   日期:2025-04-25     浏览:0    
核心提示:1.招标条件本招标项目名称为: 2025年火电副产品及外委业务、新能源项目专项审计服务公开招标, 本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

 1.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名称为: 2025年火电副产品及外委业务、新能源项目专项审计服务公开招标, 本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进行国内资格后审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 项目概况、招标范围及标段(包)划分:2.1.1 项目概况:本项目为 2025年火电副产品及外委业务、新能源项目专项审计服务采购项目。
(1)拟对集团公司内从事火电业务的全级次单位开展火电副产品及电厂外委业务专项审计,对集团公司2024年新开工、投产的新能源项目开展专项审计;
(2)服务期限:自合同签订之日起至审计工作结束(现场审计包含审前调查≥80个工作日),出具完整审计报告,移交全部审计资料至招标人为止,具体时间按招标人要求执行;
(3)项目实施地点:北京、呼和浩特、被审计单位所在地区。
2.1.2 招标范围:
(1)火电副产品及外委业务专项审计
审查火电企业2022年1月1日至2025年3月31日期间火电副产品及外委业务开展情况,对审计发现的重大问题,进行必要的延伸或追溯。1)火电副产品业务:审查火电企业所有火电副产品业务,重点关注火电副产品的管理制度建设和执行情况、销售(处置)情况、定价管理、合作商选择方式及流程、合同签订及履行、销售(处置)计量及结算、环保及税务风险、会计核算等方面内容;2)电厂外委业务:审查火电企业所有外委业务,重点关注外委业务内部控制、采购管理、价格管理,合同执行与管理、承包商管理、结算管理、安全环保管理等全过程管控情况。
(2)新能源项目专项审计
审查各单位2024年新开工、投产的新能源项目投资、建设情况,对审计发现的重大问题,进行必要的延伸或追溯。主要审查:针对截至2024年12月31日投产一年及以上的项目,重点关注经济效益的实现情况;针对2024年新开工、投产的项目,重点关注项目内部控制、投资审批、勘察设计、合同管理、工程实施、工程造价、财务管理等关键环节管控情况;针对2024年已开展审计的项目,重点关注审计发现问题的整改落实情况,并对重点领域、关键环节进行延伸审计。

    2.2 其他:/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 资质条件和业绩要求:

    【1】资质要求:(1)投标人须为依法注册的独立法人或其他组织,须提供有效的证明文件。

    (2)投标人须具有财政部门颁发的会计师事务所执业证书,须提供有效的证明文件。

    【2】财务要求:/

    【3】业绩要求:2020年5月至投标截止日(以合同签订时间为准),投标人须至少具有为火电企业实施经济责任审计项目合同业绩3份,且单份合同金额不少于30万元(不包含框架合同)。投标人须提供能证明本次招标业绩要求的合同扫描件,合同扫描件须至少包含:合同买卖双方盖章页、合同签订时间和业绩要求中的关键信息页。

    【4】信誉要求:/

    【5】项目负责人的资格要求:投标人须指定2名项目负责人,分别负责火电副产品及电厂外委业务专项审计工作和新能源项目专项审计工作。2名项目负责人均须满足以下要求:

    (1)投标人拟派的项目负责人须全程在审计现场指导项目开展,统筹管理现场审计工作,对审计报告质量负责,按招标人要求提交审计成果,须提供承诺函(承诺函格式详见第五章委托人要求8.2附件),投标人须下载承诺函,签字盖章后上传扫描件。

    (2)投标人拟派的项目负责人须从事审计工作10年以上,提供工作简历,具有执业注册会计师资格证,且执业年限不低于5年,提供执业证书扫描件。

    (3)2020年5月至投标截止日(以合同签订时间为准),投标人拟派的现场项目负责人须作为项目负责人为火电企业实施经济责任审计项目业绩合同至少3份,且单份合同金额不少于30万元(不包含框架合同)。投标人须提供能证明项目系本人负责的证明材料扫描件,须至少提供合同及对应审计报告扫描件,合同扫描件包含合同首页、合同买卖双方盖章页、合同签订时间、合同金额和服务范围;审计报告扫描件须至少包含审计发现问题(脱密处理)和注册会计师签字页。

    【6】其他主要人员要求:/

    【7】设备要求:/

    【8】其他要求:(1)投标人须为中国注册会计师协会公布的《2023年度会计师事务所综合评价百家排名信息》中所列单位;

    (2)投标人拟派 2025年火电副产品及外委业务、新能源项目专项审计服务公开招标项目团队中任何人员与 领导人员经济责任审计服务项目公开招标项目团队中任何人员均不得重复,否则在2个项目中的投标均无效。

    (3)投标人拟派火电副产品及外委业务专项审计团队中的任何人员与新能源项目专项审计团队中的任何人员均不得重复,否则投标无效。

    (4)母子公司的资质业绩不得互相借用。

    3.2 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4.招标文件的获取

    4.1  招标文件开始购买时间2025-04-25 09:00:00,招标文件购买截止时间2025-04-30 16:00:00。

备注:凡有意参与投标的潜在投标人,须在中国电力招标采购网(本网站为经营性收费网站,网址:www.dlztb.com)注册、缴纳平台使用费后,查看详细的招标公告、报名表格、项目附件和部分项目招标文件等。
联系人:马工
手机:18701298819. 
邮箱地址:1051008819@qq.com
相关附件:附件1.公告.docx
                附件2.申请登记表.doc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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