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 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 建设地点: 浙江省。
2.2 规 模: 玉环分公司每台机组原配置有两台静调轴流引风机及两台静调轴流增压风机,电机驱动运行,于2014-2016年相继对4台机组进行引增合一改造并同期进行小汽机驱动改造。改造后烟风系统配置有两台中国电建集团透平科技有限公司生产的HA47048-8Z型静叶可调轴流式引风机,采用小汽机驱动,固定静叶挡板变转速运行。
2.3 标段划分: 玉环分公司2号机组引风机改造及进出口烟道优化施工标段包1。
2.4 施工地点: 浙江省。
2.5 计划工期: 接到招标人通知后,在40天内完成改造施工工作。
2.6 招标范围:本项目主要包括原引风机及其附属设备保护性拆除(1台机组共2套),新引风机设备安装(1台机组共2套),2套引风机附属设备安装(包括润滑油站、液压油站、冷却密封风机、电动行车、进出口风道保温外护板等安装),新引风机主体设备基础改造,引风机润滑及液压油站、密封风机基础新建,,电气热工电缆敷设及接线调试工作等。
3. 投标人资格要求
3.1 通用资格条件
(1)投标人为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合法注册的独立法人或其他组织,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能力,具有独立订立合同的权利;
(2)没有处于被行政主管部门责令停产、停业或进入破产程序;
(3)没有处于行政主管部门或系统内单位相关文件确认的禁止投标的范围和处罚期间内;
(4)在信用中国网站近三年没有串通投标或骗取中标或严重违约处罚记录,没有经有关部门认定的因其施工引起的重大及以上质量事故或重大及以上安全事故;
(5)未被市场监督管理部门在全国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中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或者经营异常名录;
(6)未被最高人民法院在“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或各级信用信息共享平台中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
(7)与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者个人,不得参加投标;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标段投标或者未划分标段的同一招标项目投标。
3.2 专用资格条件
(1)投标人须具有电力工程施工总承包一级及以上资质,同时具有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须提供资质证书扫描件。
(2)投标人自2015年1月1日(以合同签订时间为准)至今,至少具有1项600MW及以上火电机组引风机改造或新建业绩,须提供业绩合同扫描件(至少包括合同首页、签字盖章页和反映工作内容范围页),并同时提供结算增值税发票或阶段性收付款发票(事业单位可提供拨款凭证),否则该业绩按无效业绩处理。
(3)项目经理要求:拟派本项目的项目经理须具有二级及以上注册建造师资格证书(机电工程或建筑工程专业)(注:一级建造师注册证书打印电子证书后,应在个人签名处手写本人签名,未手写签名或与签名图像笔迹不一致的或不在有效期内的,该电子证书无效),须提供资格证书扫描件。
(4)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4. 招标文件的获取
获取时间:从2025年04月23日09时00分起至2025年04月29日17时00分止。
购买招标文件的投标人,请联系办理供应商会员事宜,未在中国电力招标采购网(www.dlztb.com)上注册会员的单位应先点击注册。成为正式供应商后根据招标公告的相应说明在线完成招标文件的购买!为保证您能够顺利投标,具体要求及购买标书操作流程以公告详细内容为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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