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招标项目名称为: 煤炭高端设备研发中心2025年梭车采购公开招标, 本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进行国内资格后审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 项目概况、招标范围及标段(包)划分:本项目共分为1个标包,招标范围包括货物的供货、运输及相关服务。(具体标包划分、交货时间、交货地点及设备名称、技术规格、数量等技术参数见《招标货物一览表》)。
招标货物一览表
序号 |
设备名称 |
技术规格 |
单位 |
数量 |
交货时间 |
交货地点 |
1 |
梭车 |
堆装装载能力≥20t 整机功率≥260kW 牵引电机功率≥2×90kW(变频) |
台 |
7 |
合同签订后10个月 |
神东公司指定地点 |
(1)付款方式:货到初验合格挂账后付合同金额的60%,安装调试试运行3个月合格后付合同金额的30%,质保期满无质量问题且履行无争议时付剩余10%质保金。
(2)质保期:自交付之日起18个月或投入使用12个月,先到为准。
2.2 其他:/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 资质条件和业绩要求:
【1】资质要求:(1)投标人须为依法注册的独立法人或其他组织,须提供有效的证明文件。
(2)投标人须为梭车制造商,且须具有并提供梭车的有效期内的煤矿矿用产品安全标志证书,并承诺交货时提供所投型号梭车的煤矿矿用产品安全标志证书(承诺函模板见招标文件第六章投标文件格式11.2)。
【2】财务要求:/
【3】业绩要求:2020年5月至投标截止日内(以合同签订时间为准),投标人须至少具有梭车的销售合同业绩2台,且已投运1年及以上。投标人须提供能证明本次业绩要求的合同和对应合同的用户证明扫描件及对应每份合同的任意1张发票扫描件(发票开具截止时间为发布招标公告之日2个月前)。合同扫描件须至少包含合同买卖双方盖章页、合同签订时间和业绩要求中的关键信息页(如果合同中不体现上述信息,还须提供与合同对应的且能体现上述信息的技术协议);用户证明须由最终用户盖章,可以是使用证明、回访记录或其他能证明合同标的物从投运时间至投标截止日满1年及以上的材料(若合同甲方不是最终用户,合同甲方获取的与合同对应的最终用户证明也可)。发票须包含发票代码、发票号码、开票日期、不含税金额等信息,每张发票清晰可辨且须与国家税务总局全国增值税发票查验平台查验结果一致(评标委员会有权通过“国家税务总局全国增值税发票查验平台”,查询发票情况并用于评标)。
【4】信誉要求:/
【5】其他要求:投标人须在投标文件中提供“零整比”承诺函(承诺函模板见招标文件第六章投标文件格式其他资料中的“零整比”承诺函),且零整比不得高于1.5。不提供该承诺函或不填写零整比或零整比高于1.5的,将被否决投标。
3.2 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3 本项目不接受经销商或代理商投标。
4.招标文件的获取
4.1 招标文件开始购买时间2025-04-23 11:00:00,招标文件购买截止时间2025-04-29 16:00:0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