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南宫市2025年度地下水水源置换工程(南宫市地下水库)项目已由邢台市水务局以关于邢台市南宫市2025年度地下水水源置换工程(南宫市地下水库)项目实施方案的批复邢水函﹝2024﹞109号批准建设,项目业主为南宫市水务局,建设资金来自省级以上资金和县级配套资金,项目出资比例为100%。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施工进行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工程名称:南宫市2025年度地下水水源置换工程(南宫市地下水库)项目(一标段、二标段、三标段)
2.2建设地
2.3建设内容:新增井渠双灌农业面积2.78万亩;清淤整治渠道2条,共长29.06km;新建水闸1座,新建过路涵洞9座,临时过路涵管4处,新增扬水泵站20座,浅井300眼,埋设田间管道39.64km。同时结合地下水库建设,完成同位素示踪、数字李生模型工作。
2.4资金来源:省级以上资金和县级配套资金。
2.5质量标准:合格。
2.6招标范围:工程量清单范围内的全部内容。
2.7工期:180天。
2.8标段划分:
一标段:溹泸河清淤0+000-8+400,吴村乡田家庄1、2号涵洞,垂杨南王庄南、北涵洞桥,乔村渠、段四支渠顶管。
二标段:溹泸河清淤8+400-20+916不含县界外,薛吴村1、2、3号涵洞、段芦头涵洞。
三标段:清西干渠清淤砌衬,清西干渠节制闸,地下水库涵洞。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 投标人具备独立的法人资格,具备履行合同的财务能力,诚信合法经营,没有失信与违法记录。
3.2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需具备:(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的独立法人资格,有效的营业执照,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施工能力;(2)需具有水利水电工程施工总承包叁级及以上资质,且具有合格的安全生产许可证;(3)拟投入本项目项目经理具有水利水电工程专业贰级及以上注册建造师执业资格证书,具有水利部或省级水行政主管部门颁发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B)本,且未担任其他在建项目的项目经理;(4)投标人未被列入国家信息中心“信用中国”失信被执行人名单、经营异常名录、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若遇投标单位有违章查处和限制投标的情形的投标人将被拒绝投标(以开标当天查询结果为准)。
3.3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4投标人未处于投标禁止期。
3.5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同时参加本招标项目同一标段投标,否则均按无效投标处理。
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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联系人:李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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