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南宫市2025年度地下水水源置换工程(南宫市地下水库)项目监理已经邢台市水务局以关于邢台市南宫市2025年度地下水水源置换工程(南宫市地下水库)项目实施方案的批复邢水函﹝2024﹞109号批准建设,项目业主为南宫市水务局,建设资金来自省级以上资金和县级配套资金,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进行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建设地
2.2建设内容:新增井渠双灌农业面积2.78万亩;清淤整治渠道2条,共长29.06km;新建水闸1座,新建过路涵洞9座,临时过路涵管4处,新增扬水泵站20座,浅井300眼,埋设田间管道39.64km。同时结合地下水库建设,完成同位素示踪、数字李生模型工作。
2.3监理周期:自监理合同生效之日起,施工阶段、保修阶段终止后止。
2.4质量目标:达到国家施工质量验收相关规范规定的合格标准。
2.5招标范围:本项目施工准备阶段、施工阶段、交工验收与缺陷责任期阶段的监理服务。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 投标人必须具有独立的法人资格。
3.2.资质条件:具有水利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水利工程施工监理乙级及以上资质。
3.3.拟派总监理工程师:具备水利工程专业监理工程师资格证书,专业以注册证书载明的专业为准;具备中级工程师职称;总监理工程师有在监工程参加投标的,须经工程项目建设单位同意且最多不得超过三项。
3.4.其他监理人员:配备情况应满足招标工程实施的需要及相关监理规范的规定。
3.5 投标人未被工商行政管理机关在全国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中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未被“信用中国”网站()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经营异常名录;
3.6与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者个人、不得投标。
3.7 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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