湖南公司永州电厂绝热材料采购及废旧材料处置(2025-2027年度)公开招标,本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进行国内资格后审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 项目概况、招标范围及标段(包)划分:2.1.1项目概况:为满足生产期日常维护与检修期间的绝热材料采购及废旧保温棉处置的生产需求,需采购2025年-2027年所需的保温绝热材料,并对生产中产生的废旧绝热材料按国家环保要求进行无害化回收。
2.1.2招标范围及标段(包)划分:本项目共1个标段,招标范围:2025年-2027年所需的绝热材料(主要包括:硅酸铝纤维毯、硅酸铝针刺纤维毡等)采购及废旧保温材料处置
2.1.3供货期:合同签订后3年内完成项目供货,具体供货时间以招标人通知为准。详见第五章供货要求。
2.1.4供货地点:湖南省永州市东安县芦洪市镇赵家井村永州电厂。
2.2 其他:/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 资质条件和业绩要求:
【1】资质要求:(1)投标人须为依法注册的独立法人或其他组织,须提供有效的证明文件;
(2)投标人须具有并提供环境监测部门或机构出具的废旧绝热材料回收处置的《建设项目环保设施竣工验收监测报告》。
【2】财务要求:/
【3】业绩要求:自2020年4月1日至投标截止日止(以合同签订时间为准),投标人须具有并提供至少2份火电厂绝热材料供货业绩(单份合同金额不低于200万元)和至少2份废料处置业绩(单份合同金额不低于100万元),且均已执行完成。如一份合同内既有绝热材料供货,又有废料处置,且绝热材料供货金额不低于200万元,废料处置金额不低于100万元,且均已执行完成,则视为1份合格的绝热材料供货业绩和1份合格的废料处置业绩。投标人须提供能证明本次招标业绩要求的合同和对应的用户证明扫描件,合同扫描件须至少包含:合同买卖双方盖章页、合同签订时间和业绩要求中的关键信息页;用户证明须由最终用户盖章,可以是验收证明、使用证明、回访记录或其他能证明合同标的物已执行完成的材料(若合同甲方不是最终用户,合同甲方获取的最终用户证明也可)。
【4】信誉要求:/
【5】其他要求: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同时参加项目投标。
3.2 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3 本项目不接受代理商投标。
4.招标文件的获取
招标文件开始购买时间2025-04-21 16:00:00,招标文件购买截止时间2025-04-28 16:00:00。
本项目实行在线售卖招标文件。欲购买招标文件的投标人请联系办理供应商会员事宜,成为正式供应商后根据招标公告的相应说明在线完成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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