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海南地区风电项目、光伏项目土地复垦绿化施工工程及监理服务项目集中招标招标公告

   日期:2025-04-16     来源:中国电力招标采购网    作者:dlztb    浏览:0    
核心提示:海南地区风电项目、光伏项目土地复垦绿化施工工程及监理服务项目集中招标招标公告项目名称:海南地区风电项目、光伏项目土地复垦

海南地区风电项目、光伏项目土地复垦绿化施工工程及监理

服务项目集中招标招标公告

项目名称:海南地区风电项目、光伏项目土地复垦绿化施工工程及监理服务项目集中招标

合同编号:合同商谈时确定

招标项目编号:DNYZC-2025-04-01-522

黄河水电物资 受委托就海南地区风电项目、光伏项目土地复垦绿化施工工程及监理服务项目集中进行公开招标。现将有关事宜公告如下:

1.1招标范围与项目概况

1.1.1招标范围

海南地区风电项目、光伏项目土地复垦绿化施工工程及监理服务项目具体范围详见各标段内容。

1.1.2项目概况

1.1.2.1项目 场址北侧有G6京藏高速经过,交通较为便利。

(2)海南地区风电项目土地复垦绿化施工工程-2:切吉石乃亥风电场(49.5MW)工程场址位于省海南州共和县哇玉香卡农场境内的戈壁滩上,西距乌兰县茶卡镇约37km,距茶卡盐湖约17.9km,交通较为便利。

切吉一中队49.5MW风电场位于省海共和县切吉乡北约26km处(场址属于海南州共和县哇玉香卡农场),距已建成的茶卡一期风电场区约13.5km,交通较为便利。

切吉敦曲风电场工程场址位于省海南州共和县切吉乡加什科村,柴达木盆地东北边缘地带,西距乌兰县茶卡镇约37km,距茶卡盐湖约18km,交通较为便利

海南共和200MW风电场项目场址位于省海南州切吉乡西北约23km处,属于柴达木盆地东北边缘地带,距茶卡盐湖约31km。场址北侧有G6京藏高速经过,交通较为便利。

(3)海南地区风电项目土地复垦绿化施工工程-3:乌兰10万千瓦风电项目位于省乌兰县茶卡地区,场址西侧为茶卡盐湖,场区面积约26km2。场区北侧为109国道、京藏高速,东侧有县道308通过,交通较为便利。

茶卡盐湖49.5兆瓦风电场位于茶卡镇东约27公里处,109国道及共茶高速公路从场址区北侧通过,场址东侧有通向哇玉香卡县乡公路,交通较为便利。

茶卡一期49.5MW项目场址位于省海南州共和县切吉乡加什科村境内的戈壁滩上,北距青藏公路(109国道)2.5千米,距海西州首府恰卜恰镇约150千米。

(4)海南地区光伏项目土地复垦绿化施工工程-1:海南州水光风多能互补集成优化示范工程光伏发电一期项目场址区位于共和县城以南约18km,G214国道东侧荒漠化草原区域。场址区内地势平缓,地势开阔,为荒漠化草原地区,局部发育小型风成沙坑及流动沙丘。G214国道位于场址西部,交通便利,运输方便。

海南州水光风多能互补集成优化示范工程2#地块500兆瓦光伏项目场址区位于共和县城以南约18km,G214国道东侧荒漠化草原区域。场址区内地势平缓,地势开阔,为荒漠化草原地区。G214国道位于场址西部,交通便利,运输方便。

(5)海南地区光伏项目土地复垦绿化施工工程-2:省海南州特高压外送基地电源配置项目海南州塔拉滩一标段、二标段、三标段光伏电站地处省海南藏族自治州共和县,地貌为黄河高阶地。项目场址区位于海南州千万千瓦级新能源基地(一区两园)光电园区内,距共和县城约43km,G214国道及共玉高速位于场址北侧。

省海南州特高压外送基地电源配置项目海南州塔拉滩四、五标段100MW光伏电站项目工程地处省海南藏族自治州共和县,地貌为黄河高阶地。项目场址区位于海南州千万千瓦级新能源基地(一区两园)光电园区内,距共和县城约43km。场址区内地势平缓,地势开阔,G214国道及共玉高速位于场址南侧。

(6)海南地区光伏项目土地复垦绿化施工工程-3:省2020年竞价补贴光伏项目海南州2020-14#-16#地块项目场址区位于共和县恰卜恰镇以南约30km处的塔拉滩内,地面海拔3000m左右,总体地势西高东低,坡度不大。场址区现为草场,局部发育小型风成沙坑,场址及周边局部分布流动沙丘。

海南基地共和县100万千瓦光伏项目位于省海南州千万千瓦级新能源基地(一区两园)光电园区内,场址距共和县以南28公里。G214国道和共玉高速紧邻场址区。本项目占地面积为18.06km²。场址区内地势平缓,地势开阔,为荒漠化草原地区,局部发育小型风成沙坑及流动沙丘。

海南州太阳能生态发电产业园区2016-2#地块15MWp光伏电站地处省海南州共和县恰卜恰镇以南约12km处的塔拉滩,位于共和县光伏发电产业园内。场址区地势平坦、开阔,场址海拔2915m~2940m。场址区处于G214国道东侧,距离国道约2.5km,场址区内有羊肠小道,交通便利,运输方便。

黄河中型公司共和50MWp并网光伏发电项目场址位于省海南州共和县恰卜恰镇西南的塔拉滩上,距县城直线距离约18km,距西宁市直线距离约130km。场址西边紧邻国道214线,交通及施工条件便利。

青豫直流二期外送项目2标段海南州共和塔拉滩90万千瓦光伏建设项目位于省海南州千万千瓦级新能源基地(一区两园)光电园区内,场址距共和县以南 45公里,G214国道位于场址南侧,地面海拔3100m左右,总占地面积约为16.2km2。

(7)监理服务项目

A包:

海南州水光风多能互补集成优化示范工程光伏发电一期项目场址区位于共和县城以南约18km,G214国道东侧荒漠化草原区域。场址区内地势平缓,地势开阔,为荒漠化草原地区,局部发育小型风成沙坑及流动沙丘。G214国道位于场址西部,交通便利,运输方便。

海南州水光风多能互补集成优化示范工程2#地块500兆瓦光伏项目场址区位于共和县城以南约18km,G214国道东侧荒漠化草原区域。场址区内地势平缓,地势开阔,为荒漠化草原地区。G214国道位于场址西部,交通便利,运输方便。

省海南州特高压外送基地电源配置项目海南州塔拉滩一标段、二标段、三标段光伏电站地处省海南藏族自治州共和县,地貌为黄河高阶地。项目场址区位于海南州千万千瓦级新能源基地(一区两园)光电园区内,距共和县城约43km,G214国道及共玉高速位于场址北侧。

省海南州特高压外送基地电源配置项目海南州塔拉滩四、五标段100MW光伏电站项目工程地处省海南藏族自治州共和县,地貌为黄河高阶地。项目场址区位于海南州千万千瓦级新能源基地(一区两园)光电园区内,距共和县城约43km。场址区内地势平缓,地势开阔,G214国道及共玉高速位于场址南侧。

省2020年竞价补贴光伏项目海南州2020-14#-16#地块项目场址区位于共和县恰卜恰镇以南约30km处的塔拉滩内,地面海拔3000m左右,总体地势西高东低,坡度不大。场址区现为草场,局部发育小型风成沙坑,场址及周边局部分布流动沙丘。

海南基地共和县100万千瓦光伏项目位于省海南州千万千瓦级新能源基地(一区两园)光电园区内,场址距共和县以南28公里。G214国道和共玉高速紧邻场址区。本项目占地面积为18.06km²。场址区内地势平缓,地势开阔,为荒漠化草原地区,局部发育小型风成沙坑及流动沙丘。

海南州太阳能生态发电产业园区2016-2#地块15MWp光伏电站地处省海南州共和县恰卜恰镇以南约12km处的塔拉滩,位于共和县光伏发电产业园内。场址区地势平坦、开阔,场址海拔2915m~2940m。场址区处于G214国道东侧,距离国道约2.5km,场址区内有羊肠小道,交通便利,运输方便。

黄河中型公司共和50MWp并网光伏发电项目场址位于省海南州共和县恰卜恰镇西南的塔拉滩上,距县城直线距离约18km,距西宁市直线距离约130km。场址西边紧邻国道214线,交通及施工条件便利。

青豫直流二期外送项目2标段海南州共和塔拉滩90万千瓦光伏建设项目位于省海南州千万千瓦级新能源基地(一区两园)光电园区内,场址距共和县以南 45公里,G214国道位于场址南侧,地面海拔3100m左右,总占地面积约为16.2km2。

B包:

共和45万千瓦风电场项目位于省海南藏族自治州共和县切吉乡东北约15km处,场址中心距茶卡盐湖约65km。场址北侧有G6京藏高速经过,交通较为便利。

切吉石乃亥风电场(49.5MW)工程场址位于省海南州共和县哇玉香卡农场境内的戈壁滩上,西距乌兰县茶卡镇约37km,距茶卡盐湖约17.9km,交通较为便利。

切吉一中队49.5MW风电场位于省海共和县切吉乡北约26km处(场址属于海南州共和县哇玉香卡农场),距已建成的茶卡一期风电场区约13.5km,交通较为便利。

切吉敦曲风电场工程场址位于省海南州共和县切吉乡加什科村,柴达木盆地东北边缘地带,西距乌兰县茶卡镇约37km,距茶卡盐湖约18km,交通较为便利

海南共和200MW风电场项目场址位于省海南州切吉乡西北约23km处,属于柴达木盆地东北边缘地带,距茶卡盐湖约31km。场址北侧有G6京藏高速经过,交通较为便利。

乌兰10万千瓦风电项目位于省乌兰县茶卡地区,场址西侧为茶卡盐湖,场区面积约26km2。场区北侧为109国道、京藏高速,东侧有县道308通过,交通较为便利。

茶卡盐湖49.5兆瓦风电场位于茶卡镇东约27公里处,109国道及共茶高速公路从场址区北侧通过,场址东侧有通向哇玉香卡县乡公路,交通较为便利。

茶卡一期49.5MW项目场址位于省海南州共和县切吉乡加什科村境内的戈壁滩上,北距青藏公路(109国道)2.5千米,距海西州首府恰卜恰镇约150千米。

1.1.2.2项目主要内容:

(1)海南地区风电项目:海南地区风电项目土地复垦绿化施工工程包括共和450MW项目、切吉石乃亥49.5MW项目、切吉一中队49.5MW项目、切吉敦曲49.5MW项目、海南共和200MW项目、乌兰10万千瓦风电项目、茶卡盐湖49.5MW风电项目、茶卡一期49.5MW项目等共计7个风电项目检修道路超宽修筑及8个风电项目风机基础、箱变周围复垦。

(2)海南地区光伏项目:海南地区光伏项目土地复垦绿化施工工程包括多能互补一期项目、多能互补2#地块、特高压一标段1000MW、特高压二标段500MW、特高压三标段500MW、特高压四标段100MW、特高压五标段100MW、竞价光伏项目2020-14#地块、竞价光伏项目2020-15#地块、竞价光伏项目2020-16#地块、海南100万千瓦光伏项目、海南州2016-2#地块15MWp光伏、共和50兆瓦光伏项目、青豫直流二期90万千瓦项目等共计14个光伏项目及1个物资库检修道路需开展复垦。

(3)监理服务项目:

A包:

(1)海南地区光伏项目土地复垦绿化施工工程包括多能互补一期项目、多能互补2#地块、特高压一标段1000MW、特高压二标段500MW、特高压三标段500MW、特高压四标段100MW、特高压五标段100MW、竞价光伏项目2020-14#地块、竞价光伏项目2020-15#地块、竞价光伏项目2020-16#地块、海南100万千瓦光伏项目、海南州2016-2#地块15MWp光伏、共和50兆瓦光伏项目、青豫直流二期90万千瓦项目等共计14个光伏项目及1个物资库检修道路需开展复垦。

(2)其它:除上述内容已明确的监理工作外,整个监理服务期限内,若发包方在上述项目工程区域内增加其他未明确但与本项目相关的零星监理工作或本项目可研概算中包含的相关其他监理工作

以上范围内的施工、验收,施工组织设计审查,工程验收、竣工结算等监理工作。

B包:

(1)海南地区风电项目土地复垦绿化施工工程包括共和450MW项目、切吉石乃亥49.5MW项目、切吉一中队49.5MW项目、切吉敦曲49.5MW项目、海南共和200MW项目、乌兰10万千瓦风电项目、茶卡盐湖49.5MW风电项目、茶卡一期49.5MW项目等共计7个风电项目检修道路超宽修筑及8个风电项目风机基础、箱变周围复垦。

(2)其它:除上述内容已明确的监理工作外,整个监理服务期限内,若发包方在上述项目工程区域内增加其他未明确但与本项目相关的零星监理工作或本项目可研概算中包含的相关其他监理工作。以上范围内的施工、验收,施工组织设计审查,工程验收、竣工结算等监理工作。

1.2主要工作内容及成果资料提交

附件.docx

注:以上为参考范围,具体范围及内容以招标文件为准。

1.4资金来源

本项目由各业主利用自有资金和银行贷款投资建设,资金已落实。

1.5投标人资格要求及业绩要求

序号

标段名称

资格要求及业绩要求

1

海南地区风电项目土地复垦绿化施工工程-1

海南地区风电项目土地复垦绿化施工工程-2

海南地区风电项目土地复垦绿化施工工程-3

 

1.5投标人资格

1.5.1法人地位

投标人必须是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工商管理部门注册的,具有独立法人和一般纳税人资格的企业,并同时满足以下资质要求:

1)投标人必须具有建筑工程或市政工程施工总承包二级及以上资质的企业。

2)具有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

1.5.2商业信誉

投标人应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不存在被列为失信被执行人的情形,具体认定以信用中国( )网站检索结果为准。

1.5.3主要管理人员

项目经理必须具有二级注册建造师执业资格及安全生产考核B证;主管安全副经理及安全员必须具有安全生产考核C证书。

投标单位可以选择三个标段中任意一个或者多个标段进行投标,一个单位最多授予两个标段。

1.6业绩

投标人在投标基准日期的近5年内,具有至少3项已完成的绿化工程业绩(附合同复印件)。

2

海南地区光伏项目土地复垦绿化施工工程-1

海南地区光伏项目土地复垦绿化施工工程-2

海南地区光伏项目土地复垦绿化施工工程-3

 

1.5投标人资格

1.5.1法人地位

投标人必须是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工商管理部门注册的,具有独立法人和一般纳税人资格的企业,并同时满足以下资质要求:

1)投标人必须具有建筑工程或市政工程施工总承包二级及以上资质的企业。

2)具有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

1.5.2商业信誉

投标人应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不存在被列为失信被执行人的情形,具体认定以信用中国( )网站检索结果为准。

1.5.3主要管理人员

项目经理必须具有二级注册建造师执业资格及安全生产考核B证;主管安全副经理及安全员必须具有安全生产考核C证书。

投标单位可以选择三个标段中任意一个或者多个标段进行投标,一个单位最多授予两个标段。

1.6业绩

投标人在投标基准日期的近5年内,具有至少3项已完成的绿化工程业绩(附合同复印件)。

3

海南地区光伏项目土地复垦绿化施工监理服务(A包)、海南地区风电项目土地复垦绿化施工监理服务(B包)

 

1.4投标人资格

1.4.1法人地位

投标人必须是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市场监管部门注册的,具有独立法人和一般纳税人资格,并具有国家住建部门颁发的以下资质之一的企业:

1)工程监理综合资质;

2)农林工程专业监理甲级资质;

3)电力工程专业监理甲级资质。

1.4.2商业信誉

投标人应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不存在被列为失信被执行人的情形,具体认定以信用中国( )网站检索结果为准。

1.4.3主要人员的资格

拟投入本项目实施的建设监理机构应设置合理、人员足够、经验丰富。其总监理工程师须为电力工程专业,并具有国家注册监理工程师证书;安全副总监理工程师具有国家注册安全工程师证书或安全生产考核C证书。

A包、B包总监、副总监(含安全)须单独配置,人员不得重复、交叉使用。

1.4.4本工程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投标人需对两个标包同时进行投标,不接受选择性投标,招标人整体评审,授予一家投标人。

1.5业绩

投标人在投标基准日期的近5年内,承担过至少2项容量不小于100MW光伏项目或风电项目或110kV及以上的汇集站土建及机电安装工程的监理工作(附合同复印件)。

 

1.6资格后审

招标人将根据投标人提供的投标文件在评标阶段对其进行资格后审,对资格审查不合格投标人,将不进入下一阶段评审,其后果由投标人自行承担。

1.7招标

没有在 中国电力招标采购网(www.dlztb.com)上注册会员的单位应先点击注册。登录成功后根据招标公告的相应说明获取招标文件!

联系人:李杨
咨询电话:010-51957458 
手 机:13683233285 
传 真:010-51957412 
QQ:1211306049 
微信:Li13683233285
邮箱:1211306049@qq.com

来源:中国电力招标采购网 编辑:qhei.ne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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