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招标项目名称为: 电力准东电厂2025年石灰石物资采购公开招标, 本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进行国内资格后审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 项目概况、招标范围及标段(包)划分:
2.1.1项目概况: 能源新疆准东煤电有限公司准东电厂公司位于新疆维吾尔自治区奇台县境内,准东经济开发区准东大道57公里处,负责准东电厂运营管理工作。准东电厂建设有2台660MW发电机组,总装机132MW。电厂2023年正式投产发电,至今已运营2年。电厂距离奇台87公里,距离乌鲁木齐260公里,交通方便。
同步建设石灰石-石膏湿法脱硫设施及SCR脱硝装置,本项目所采购的石灰石用于准东电厂烟气脱硫装置。现场设有一座600平米石灰石料场及一座900立方米的石灰石仓,可储存2500吨石灰石。
2.1.2招标范围:暂定采购3.05万吨石灰石。
2.1.3计划交货期(货物):合同签订后1年内,按需供货。
2.1.4质量要求:详见技术规范书。
2.2 其他:/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 资质条件和业绩要求:
【1】资质要求:(1)投标人须为依法注册的独立法人或其他组织,须提供有效的证明文件;
(2)投标人为生产商须提供有效的石灰石矿源(货源)厂家的采矿许可证、安全生产许可证的证明文件;投标人为代理商须提供本次招标石灰石矿源(货源)厂家的代理授权书和石灰石矿源(货源)厂家的采矿许可证、安全生产许可证的证明文件;
【2】财务要求:/
【3】业绩要求:2020年4月至投标截止日(以合同签订时间为准),投标人须至少具有石灰石销售合同业绩2份,且单份合同供货量5万吨及以上(若合同无明确总量,需提供甲方证明材料)。投标人须提供能证明本次招标业绩要求的合同,合同扫描件须至少包含:合同买卖双方盖章页、合同签订时间和业绩要求中的关键信息页。
【4】信誉要求:/
【5】其他要求:投标人须提供第三方检测机构出具的对应矿源石灰石样品化学成分检验报告。
3.2 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3 本项目接受代理商投标。
4.招标文件的获取
4.1 招标文件开始购买时间2025-04-01 09:00:00,招标文件购买截止时间2025-04-07 16:00:0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