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标公告
1.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 曹妃甸港矿石码头股份 堆场苫盖招标(项目名称)已经相关部门批准, 该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进行公开招标。
2. 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项目概况:
2.1.1项目名称:曹妃甸港矿石码头股份 堆场苫盖招标
2.1.2服务地
2.1.3服务期限:“2+1”年,(合同服务期限2年,约定合同期满后,双方均无异议可续签一年)
2.1.4质量标准:合格。
2.1.5标段划分:1个标段。
2.1.6项目概况:曹妃甸港矿石码头股份 位于曹妃甸工业区18加甸头区,建成堆场面积79万平方米,2024年完成散货吞吐量3608.72万吨,防尘网苫盖量1910.18万吨、篷布苫盖量1045.29万吨,预计2025年防尘网苫盖量1600万吨、篷布苫盖量900万吨。
2.1.7评审方式:本项目采用“双盲”评审
2.2招标范围:投标人提供苫材并安排人员按照招标人要求完成招标人生产范围内的堆场货物全天苫盖、揭垛作业服务,防止粉尘外溢,满足环保要求。包括苫材及耗材准备、自备废旧物资处置等工作(详见招标文件技术标准和要求)。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 本次招标对投标人的资格要求如下:
3.1.1资质要求: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须具备独立承担民事责任能力的法人资质,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承担本项目服务能力。
3.1.2财务要求:投标人具有2024年度经会计师事务所或审计机构审计的财务会计报表,包括资产负债表、现金流量表、利润表、财务报表附注(若未完成2024年财务审计或新成立企业无法提供财务报告的,则须提供2023年度财务报告或基本账户
3.1.3业绩要求:1)近3年(时间为2022年1月1日至今,日期以合同签订日期为准)具有一项港口散装货物装卸或苫盖类项目业绩(提供业绩合同及发票)。2)生产经理具有三年以上港口散货装卸或苫盖作业类管理经验。
3.1.4信誉要求:1)投标人不得被工商行政管理机关在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中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不包括 )。2)投标人不得被最高人民法院在“信用中国”网站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异常经营名录、税收违法黑名单(不包括 )。3)投标人不得被列入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不包括 )。4)近三年内投标人及其法定代表人无行贿犯罪行为,以“中国裁判文书网”查询结果为准。
3.1.5其他要求:1)本项目不允许分包、转包。2)与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者个人,不得参加投标。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标段投标或者未划分标段的同一招标项目投标。
3.2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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