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本次招标内容
(1)伊犁新天煤化工有限责任公司危化品运输车辆停车场施工,具体工作内容如下:
新天公司危化品运输车辆停车场施工项目承担招标人提供危化品运输车辆停车场整体区域内的地基处理、场平、地面硬化、道路、围墙、边坡、防洪等;综合楼、休息室、事故水池、生活水池、消防水池及泵房等的所有设施的采购、施工、安装等工作,包含以上设施以内相关的土建、消防、电仪、暖通、电信、给排水等相关配套系统(除一体化控制系统外);所有工程设施的采购、监造、土建安装施工、调试、整套启动试验、试运行及质量保证期的缺陷修复消缺等工作(总面积约45000平方米)。
(2)新增回用水二级处理装置改造项目建安施工,具体工作内容如下:
1)263 含盐污水回用加药间原有设备基础拆除和新建、钢梯平台安装、浆液沟开挖,地面防腐及配电房装修等;2)二级反渗透原有设备、管道、阀门何保温等拆除及更换工作;3)二级反渗透单元、加药装置、管道 和阀门等安装工作;4)电气、热控设备等的安装,气源管、气动阀、卡套接 头等连接件的供货;5)设备(含防雨罩)、管道等的油漆保温和标识牌等工作;6)设备的单体调试及配合系统调试;7)甲供设备的卸货、保管等工作; 乙供设备材料的采购、装卸、保管、运输等工作;8)检验试验工作。包括蒸汽管道的拍片、探伤等;配合电厂进行特种设备安装质量监督检验检测及报审取证;电气系统检验试验;仪表及控制系统的检验试验(含甲供仪表的二次校验);9)新老系统的对接。充分考虑新天煤化工回用水系统停运时间,完成新老系统阀门管道接口和电气并柜配合等工作。
详见附件《技术规范》、施工图及工程量清单。
二、投标资格条件、要求
1.是能够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法人,或其他组织。
2.投标人具有企业安全生产许可证,企业主要负责人(法定代表人、企业经理、企业分管安全生产的副经理、企业技术负责人)“三类人员”A类证书,(若存在兼职情况的,必须提供相关任命文件予以说明),企业分管安全生产副经理企业的任命书。
3.拟派项目负责人具有“三类人员”B类证书。
4.在投标截止日存在在其他任何在建合同工程上现任项目负责人(包括工程总承包项目中的施工负责人)的,不得以拟派项目负责人的身份参加本次投标。在建合同工程的开始时间为合同工程中标通知书发出日期(不通过招标方式的,开始时间为合同签订日期),结束时间为该合同工程通过验收或合同解除日期。
5.拟派施工现场专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具有“三类人员”C类证书,人数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建质[2008]91号《建筑施工企业安全生产管理机构设置及专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配备办法》的规定。
6.投标人在公司存在“不良行为”,被列入供应商“黑名单”或作“暂停使用”处置的,且该处置仍在有效期内,不得参与本标段投标。
7.拟派项目负责人被列入“人员黑名单”的,且该处置仍在有效期内,不得作为本标段项目负责人。
8.投标人的法定代表人被列入“人员黑名单”的,且该处置仍在有效期内,该投标人不得参与本标段投标。
9.近三年内被列入国家应急管理部(查询网址为:https://www.mem.gov.cn/fw/cxfw/xycx/)认定的安全生产失信联合惩戒“黑名单”,且有效期结束时间晚于投标截止日的,不得参与本项目投标。
10.投标人具有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二级及以上资质等级;
11.投标人自2020年1月1日(时间以竣(交)工验收记录(报告)日期为准)至投标截止日,应具有独立完成过单个合同金额1000万元及以上的化工石化医药行业或电力行业建筑工程施工业绩【业绩证明材料须提供该工程的竣工验收报告,以及中标通知书或合同两项中的至少一项够体现以上项目特征的有效证明材料】;
12.拟派项目负责人具有注册在投标人单位的建筑工程专业一级建造师(建筑工程)执业资格;
13.拟派项目负责人自2020年1月1日(时间以竣(交)工验收记录(报告)日期为准)至投标截止日,以项目负责人身份独立完成过单个合同金额1000万元及以上的化工石化医药行业或电力行业建筑工程施工业绩【业绩证明材料须提供该工程的竣工验收报告,以及中标通知书或合同两项中的至少一项够体现以上项目特征的有效证明材料】;
14.拟派项目负责人须提供与投标人签订的劳动合同(须满一年)【证明材料须提供劳动合同复印件及最近连续6个月的社保缴纳证明等材料】。
15.现场专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须提供与投标人签订的劳动合同(须满一年)【证明材料须提供劳动合同复印件及最近连续6个月的社保缴纳证明等材料】。
是否接受联合体投标:否 。
三、招标文件获取
招标文件出售时间:2025年03月13日 09时00分至2025年03月19日 17时00分。
备注:查询公告以正式会员在招标会员中心查看准!您的权限不能浏览详细内容,非正式会员请联系办理会员入网注册事宜,并缴费成为正式会员后方可查看详细的招标公告或报名表格等!为保证您能够顺利投标,具体要求及购买标书操作流程以公告详细内容为准
联系人:王 清
电话:010-52883525
手机:13522854862 18810099894
微信号:13522854862
QQ:2354340029(添加备注:单位名称+联系人+手机号)
邮箱:wangqing291723@163.co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