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 项目概况
和顺 40MW 驭风行动项目,共计建设8 台 5MW 风机,一次建成,新建一座 110kV 升压站及配套工程, 以 1 回 110kV 线路接入 110kV 锦和变,线路长度约为 18km,导线截面 300mm2,最终方案以接入系统批 复意见为准。
2.2 招标范围
序 号 |
标段编 号 |
标段名称 |
招标范围 |
计划工期/服务 期/交货期 |
最高投标限价 (万元) |
招标信息 服务费 (元) |
1 |
2025- 03-01- 207-01 |
和顺 40MW 驭风行动项 目风力发电 机组采购 |
(1)风力发电机,共 8 台,单 台容量 5MW; (2)风机塔筒、锚栓锚板、连 接螺栓等以及配套电气设备; (3)中央监控系统和风电场视 频监控系统; (4)风机整机监造等技术支持。 |
2025 年 6 月 30 日前完成全部 设备生产具备 交付。 |
8000 万元;综 合单价:最高 限价 2 元/W |
1000 |
3.投标人资格要求
(一)基本资格要求
(1)具有独立订立合同的资格和相应的履约能力;
( 2 ) 投 标 人 经 营 状 况 良 好 , 具 有 良 好 的 资 信 和 信 用 (以 “ 信 用 中 国 ” 网 站查询为准, 没有被列入严重失信主体名单),没有处于会导致中标后 无法履行合同的被责令停产停业、财产被接管、冻结、破产状态;
(3)投标人近 36 个月内(含,自投标截止日起往前推算)不存在骗取中标、严重违约及因自身的责 任而使任何合同被解除的情形;
(4)投标人近 36 个月(含,自投标截止日起往前推算)不存在重大产品质量或安全事故而被起诉并 败诉的事件,无因投标人违约或不恰当履约引起的、且有直接可能对本项目合同执行产生不良影响的合 同中止和诉讼记录。投标人需提供由上级主管部门或法律事务部门开具的不存在影响本项目合同执行的 诉讼的声明函;
(5)投标人具有完善的质量保证体系,通过第三方认证审核,并获得认证证书;
(6)在同一标段投标中,没有与其他投标人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情况:
(7)不接受集团公司纪检监察机构查办的涉法案件涉及到的行贿企业以及行贿人实际控制的企业, 或被集团公司纳入涉案供应商“黑名单”管理的供应商的投标;
(8)投标人未处于相关文件确认的禁止投标的 范围和处罚期内;
(9)投标人具有设计、制造风力发电机组的能力,在安装、调试和运行中未发现重大的设备质量 问题或对曾发生的问题已有有效的改进措施;
(10)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11)不接受代理商投标(含塔筒)。
(二)专项资格要求
(1)截止 2024 年 12 月 31 日投标人在中国境内累计装机容量在 2500MW 以上(装机数据以中国风 能协会公开公布数据为准);
(2)投标机型须有设计认证(通过权威机构颁发的不含待解决项的设计认证,并提供设计认证全 文);
(3)投标人拟投标机型(要求为 5.0MW 机型)应具有 40MW 及以上容量的供货业绩,并成功投运一 年及以上(需提供合同复印件,验收证明或业主出具的投运证明文件或其他有效证明资料);
(4)近三年内,该投标机型在系统内没有出现质量和安全事故或相应 的质量事故已妥善处理并得到用户的书面证明材料;
(5)塔筒制造单位要求:
采用钢塔方案,塔筒制作单位在近 3 年(2022 年 2 月 1 日截至开标截止日,以合同签订时间为准) 必须具有单机容量 5.0MW 及以上累计 50 套钢塔的合同业绩及交付证明;
注:业绩证明要求提供合同复印件,包括合同封面、主要参数页/设备供货清单页、有效签字页,否则视为无效业绩。如塔筒采用分包,则需提供分包人业绩证明材料,且分包人不为代理商。
4.招标文件的获取
4.1 招标文件发售方式
本项目实行在线售卖招标文件。凡有意参加投标者, 请于购买招标文件时间内进入报名参与购买招标文件,不接受现场购买。
4.2 招标文件发售时间
2025 年 3 月 6 日至 2025 年 3 月 13 日全天。